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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水泥固化体》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现批准《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GB 14569.1—2026)。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低、中水平放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GB 14569.1—2011)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13日
(市场监管总局已会签)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