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草酸钠还原酸性滴定法》等1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草酸钠还原酸性滴定法》等16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草酸钠还原酸性滴定法》(HJ 1445-2026)
二、《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草酸钠还原碱性滴定法》(HJ 1446-2026)
三、《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碘化钾还原碱性滴定法》(HJ 1447-2026)
四、《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便携式光度法》(HJ 1448-2026)
五、《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便携式光度法》(HJ 1449-2026)
六、《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便携式光度法》(HJ 1450-2026)
七、《水质 银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451-2026)
八、《水质 铝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452-2026)
九、《水质 铜、铅、镉、镍、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453-2026)
十、《水质 2,4-二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和双酚A的测定 直接进样/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454-2026)
十一、《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法》(HJ 1455-2026)
十二、《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大型溞活动抑制法》(HJ 1456-2026)
十三、《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β射线法》(HJ 1457-2026)
十四、《固定污染源废气 3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458-2026)
十五、《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HJ 1459-2026)
十六、《固体废物 氰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HJ 1460-2026)
以上标准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1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