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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重点行业移动源管理,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体系,规范机械排放远程监控技术,现批准《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HJ 1322-2023)
以上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