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临沂110千伏龙山输变电工程)的复函
庄玉芳:
您关于山东电网临沂110kV龙山等输变电工程环评相关事宜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收悉。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件已转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理,并抄送山东省信访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依法调查、处理后,相关情况将告知您。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2019年7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