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数据预处理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31 字体:[ ]

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数据预处理服务工作进行公开征集。现邀请合格的应征人参加本次征集。

1项目名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数据预处理服务

本次公开征集任务范围:承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数据预处理服务相应工作,包括技术方案设计、数据整合规则编制、数据清洗、筛选、去重和整合建库等工作。

2、项目预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数据预处理服务的预算金额为90万元人民币,超出预算的应征报价将被视作废标。(本项目经费预算正在申请之中,待批复后方可支付合同相关款项,以最终预算经费批复为准应征单位须承诺对此情况悉知并无异议。)

3应征人资格要求:

1)应征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公开征集文件领取时间:201773117:00前(北京时间)。

5公开征集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915

6领取公开征集文件联系人:郑明清,联系电话:010-84665800

7征集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20178712:00(北京时间)。

8应征文件份数、递交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应征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要求用光盘存储)。

递交时间:20178712: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应征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915

  人:郑明清,联系电话:010-84665800

9开选时间:201787日(北京时间)。

10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11、对本次公开征集提出询问时间

请在201786日之前提出,电话:010-84665800传真010-84640954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传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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