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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企业的代表: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

2008-03-12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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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许多来自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企业不仅是产品制造者更是节能减排的主体;不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因此,应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企业。

  这些代表表示,企业要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有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兖州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耿加怀说:“我们企业非常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一是淘汰落后的高耗能的设备,关闭耗能高污染重的项目。去年我们先后投资1.5亿元,淘汰掉2200多台高耗能设备;二是对于小水泥厂,小焦化厂采取关闭,把能耗降下来;三是在改造现有设施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不少代表指出,节能减排还必须增强全社会文明生态观念,培育绿色文化,建立长效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莱芜钢铁集团副董事长李长顺认为,没有全社会的参与,节能减排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不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育绿色文化理念就不可能增加节能减排的自觉性;不建立起长效机制,就不可能使节能减排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记者李杰、刘媛媛、陈兵)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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