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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普查经验值得推广

发布日期:2018-04-20打印字号:【

  近日,翟青副部长对浙江温州普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温州鲜活的经验要好好总结并大力推广”。普查办专门派人赴温州市及其下辖龙湾区、乐清市,了解污染源普查进展和第三方力量参与等情况。温州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包括:

  领导重视是推进普查工作的关键。温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普查工作,分管副市长第一时间部署动员全市普查工作,明确普查是政府工作,要求乡镇落实机构和人员,同时将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中。各县(市、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共批复普查预算7300多万元,已到账经费近3000万元。市环保局还把普查工作列为2018年十大重点工作项目(排名第二)并实行清单化管理。

  多种手段保障清查不重不漏。一是积极推广“乡镇筛选+第三方清查建库”模式。动员社区网格员和临聘人员积极参与清查(或带路协查),充分发挥此类人员学历高、情况熟、成本小的优势,大大提高了实地清查建库的效率。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区分边界企业。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络信息查询系统,与名录库中信息模糊的企业逐一进行核对,补充缺失的企业地址,明确归属地。三是采用电话回访避免错删误删。对已剔除的企业电话联系企业负责人,对搬迁企业通知迁入地普查办增补到名录库中,对原址在产企业重新加回名录库。四是对接本地部门补充缺失内容。对接工商、统计、供电等部门,获取在册管理企业特别是2017年4至12月新登记企业名录,对国家名录库缺失企业进行补充,确保清查不重不漏。

  积极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普查工作。一是对第三方概念进行了外延。鼓励引入教师、乡镇技术员、企业骨干、自由职业者与环保组织共同参与普查工作,进一步拓宽普查员来源,与社区网格员形成互补。二是探索第三方机构准入退出、选聘竞争和监督管理机制。聘请温州环科院担任对第三方机构监理评估,对普查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三是鼓励第三方机构提前介入普查前期工作。参与普查方案、清查方案、监理方案、普查表格、招投标文书等编制工作,免费对第三方机构的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四是做好标书设计和过程监管。在项目标书中明确第三方任务和目标,在执行中参照任务目标,分阶段分环节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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