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将采取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动工作。地方层面,省级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实施省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指导帮助地方摸清城市黑臭水体现状,督促补齐设施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治理成效进行核实。工作任务重点包括核实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排查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河湖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问题;判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城市黑臭水体问题清单,督促地方限期整改。国家层面,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管理,抽查省级行动成效,通过卫星遥感、群众举报、断面监测、现场调查等方式,精准识别突出问题和工作滞后地区。对于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的,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现场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