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守牢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辟新污染物治理新阵地
固废与化学品环境治理开新局见实效

2022-01-27

2022-01-27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过去一年,为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新任务、新要求、新目标,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提升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水平;以新污染物治理为抓手,强化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以“一废(危废)一库(尾矿库)一品(化学品)”为重点,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工作,严守生态环境风险底线;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
  顶层设计全面推进,作出新部署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固废与化学品环境治理提出重点任务,包括继续严禁洋垃圾入境,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等。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围绕这些新任务、新要求,过去一年,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路线图,解决了“十四五”怎么干、干成什么样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研究谋划了“无废城市”建设新目标和任务。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方案不仅进一步凝练深化试点经验,也正式将减废和资源循环纳入减碳体系。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并统筹推进、落地生效,将区域性特殊危废集中处置中心建设等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在顶层设计层面确定了“十四五”危废监管的工作方向和具体举措。
  面对“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的新任务,相关部门广泛组织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研究,编制完成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了广度、延伸了深度、开辟了新领域。
  与此同时,全面谋划“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部署,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5%的目标任务,明确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层层分解落实减排目标任务。
  危废治理精准深入,拿出新举措
  “十四五”开局之年,危险废物治理还实现了多个“首次”,通过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解决治理难题: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出台,首次对鉴别单位提出统一管理要求,推动解决危险废物鉴别难题;
  《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发布,首次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中做“减法”,促进实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提高管理部门监管效率的“双赢”;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自2003年“非典”疫情后首次修订,为常态化疫情医疗废物妥善收集处理明确了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时隔20余年由三部门联合重新制订,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前期发现问题100%整改完毕,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实现省域全覆盖;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等7个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制定印发,相关企业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了指导办法。
  在深入分析当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问题的基础上,《“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出台,积极推动“十四五”时期国家与6个区域性危废风险防控中心和20个区域性特殊危废处置中心建设,谋划部署“十四五”期间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监管能力、补齐利用处置短板等重点工作。
  不仅如此,在疫情特殊时期,持续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严格落实“两个100%”工作要求,紧盯重点地区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建立地级以上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清单。配合发改委、卫健委推动地方加快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21年全国医疗废物处置总体平稳有序。
  “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拓展,形成全民共建大格局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十四五”开局之年,“11+5”“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正次第推进。
  在浙江,《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率先印发,开展全省域“无废城市”建设,并将深化“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和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省的重要任务,形成全民共建大格局。
  在广东,《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发布,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提出粤港澳大湾区九城同建“无废湾区”。
  在重庆,万州、黔江等9区新一轮“无废城市”建设接续启动,并与四川省签订合作协议,启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
  深圳、包头、铜陵、威海、绍兴、三亚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5个特殊地区,“11+5”试点城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实现了生态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共赢,“无废”理念逐步得到各方认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系统解决城乡固体废物管理提供了路径,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模式,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除此之外,“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生态环境部配合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在废电器拆解方面,印发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发生变更情形后技术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在尾矿污染治理方面,印发了《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十四五”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
  2022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扎实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成效;不断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1+6+20”重大工程项目等专项工作,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继续做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持续推动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治理和“锰三角”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与隐患排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环境管理;全面推动《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制定,发布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及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记者 邓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