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四大体系”任务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制度体系 |
试点任务共41项,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41项;2020年底需完成的任务共40项(包括持续推进),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40项;已完成任务包括: 1. 制定绿色生活实施意见:编制《深圳市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纲要》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 创建系列“无废城市细胞”:印发《关于开展深圳市2020年“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印发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系列评价标准;绿色机关、绿色酒店、绿色商场、绿色医院、绿色幼儿园考评细则,全市已创建1426个“无废城市细胞”(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 全面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印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开展“文明餐饮、节能低碳、健康生活”行动方案》,实施无纸化办公等源头减量措施(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4. 全面推进酒店旅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印发《关于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知》《关于星级酒店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通知》,要求住宿业、星级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和一次性餐具,全面创建“无废酒店”(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5. 深入推行加强版“限塑令”: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深无废办[2020]10号)、《深圳市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深邮管[2020]7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限塑工作方案》(2020/SJY2350)、《深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的倡议书》、《2020年深圳市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深市监质抽任字〔2020〕11号),深入推进限塑工作(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6. 促进废塑料回收利用:印发《深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的倡议书》和绿色节能宣海报,促进废塑料回收利用(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7. 加快推进“绿色外卖”:深圳绿色外卖实施意见编制项目、深圳市绿色餐饮配送试点项目已完成招标,正在编制中(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8. 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拍摄制作了“光盘行动”的系列视频、海报,在全市5000多家餐厅进行播放和张贴,形成宣传效应;印发《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在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倡议书》和《深圳市餐饮行业反对浪费倡导诚信文明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9. 深入推进“净菜入城”: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农业领域“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编制《“净菜入城”工作指南》(试行),选取9个农业基地、5个农贸市场开展“净菜入城”试点(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0. 加快推进“绿色快递”:印发《深圳市同城快递绿色包装管理指南(试行)》和《深圳市同城快递绿色循环包装操作指引(试行)》,组织主要品牌快递企业签订《深圳市快递行业绿色联盟公约》和《无废城市·圳当先行 深圳市同城绿色快递倡议书》(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1. 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印发并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简称《条例》),通过立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深城管〔2020〕57号)、《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深圳市住宅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备技术导则》(深城管〔2020〕167号)、《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市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规定(试行)》以及一系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各区机关单位、住宅区、学校等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2. 开展生活垃圾计量收费试点:制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随袋征收区域性试点实践方案,在龙华区文澜苑小区、宝安区南航明珠小区开展试点,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活垃圾随袋征收区域性试点实践设计方案(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3. 推动构建“两网融合”体系:印发《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的通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4. 做好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编制《绿化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印发《深圳市公园绿化垃圾循环利用和分类处理技术指引》,全市建成投用22个绿化垃圾处理点,日均收运处理量达659吨(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5. 完善可回收医疗废物分类回收:编制印发18项工作指引和11个监管文件,探索建立医疗废物、废弃口罩、集中隔离观察点废物、受感染冷链食品全覆盖收运处置体系。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回收可回收物495.6吨,回收率98%(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6. 加强海漂垃圾污染治理: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海洋垃圾清理工作的通知》(深环﹝2020﹞236号),进一步明确了海洋垃圾清理的职责分工;制定《深圳公共海域海漂垃圾清理工方案》,明确公共海域海漂垃圾清理作业范围和工作标准; 17. 制定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编制《深圳市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行动方案》,纳入绿色发展相关工作任务(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8. 持续淘汰低端落后企业:2020年1-11月,全市各区已淘汰低端落后企业1130家,超额完成任务目标1000家的要求(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9. 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截止2020年12月,累计完成104家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累计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达1025家(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0. 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印发《深圳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全市共创建27个生态工业园区(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1.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印发《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置整治,实现垃圾焚烧厂炉渣和燃煤电厂粉煤灰和炉渣100%资源利用;开展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集中收运模式试点,提升工业企业玻金塑纸等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2. 源头推进绿色设计:颁布实施《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0号),同步配套编制了《办事指南》文件并在局官网予以公布,指导各相关部门通过排放核准落实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要求(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3. 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印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深圳市勘察设计、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和科技标准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建设[2020]6号),大力推行绿色建筑。截至2020年,全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338个,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26亿平方米。目前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4. 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编制《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情况季度报告》,全年开展了6期“2020年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标准宣贯培训”和3期“2020年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案例及技术应用培训”;举办了2020年深圳市“质量月”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项目观摩交流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288.49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在新开工工程总面积的占比达到38.09%(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5. 实施综合利用产品认定:修改完善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和《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送审稿),已通过局长办公会审议(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6. 推进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已编制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征求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7. 推进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源头减量:编制《电路板生产行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控及源头减量技术调研报告》;推广应用新型危险废物储运箱桶,编制《危险废物收运包装容器规范指引》(初稿),开展2次专题培训,服务超200家企业(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8. 推动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在线回收: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先进工艺的通知》,征集关于危险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先进工艺;编制电镀线路板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处理工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鼓励华星光电、鹏鼎等开展在线回收利用(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9.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修编了4个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引,编制了2个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引;编制《深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指标》,开展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0. 开展“美丽田园”行动:修订《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制定《深圳市2020年农业领域“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局督促农业企业开展田园环境整治;编写《“美丽田园”建设评价规范》(试行),指导各区制定完善田间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1.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深圳市2020年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并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建立化肥农药台账使用台账制度;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2. 加强农用地膜回收管理: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20/SJY4210),全市地膜回收率为90.18%,农膜回收率为92.99%(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3. 做好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在全市建设完善8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3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点仓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工作台账制度,编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指南》,为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规范化管理与实施提供操作依据(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4. 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研究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政策,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5. 强化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初步完成动力电池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搭建,组织省工信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申报工作,5家企业入选省工信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6. 深化固体废物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初步完成《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起草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再造报告(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7. 构建固体废物依法治废法律体系:修订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送审稿)》,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编制《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制定《餐厨垃圾处理财政补贴标准》,启动修订《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完善固体废物依法治废法律体系(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8. 打造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标准体系:印发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系列评价标准;绿色机关、绿色酒店、绿色商场、绿色医院、绿色幼儿园考评细则;编制《果蔬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绿化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送审稿;印发《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和《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修改《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污泥源头减量技术指引》(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9. 做好固体废物专项规划顶层设计:编制《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2019-2035)》《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治理专项规划》(专家评审稿)、《深圳市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设施布局规划》《深圳市污泥处置对策研究与布局规划修编(2016-2035)》《深圳市河道底泥处理处置布局规划》《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实施方案(2020-2025)》(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40.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处置会商制度:筹备开展深莞惠经济圈(3+2)环保合作第九次会议,并拟定了“深化工业固体协同处置,建立固体废物联防联治机制”议题(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41. 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印发《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进度安排表》《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度》《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方案》,编制印发七期工作简报(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
技术体系 |
试点任务共9项,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9项;2020年底需完成的任务共5项(包括持续推进),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5项;已完成任务包括: 1. 推进绿色施工示范:开展《推进绿色建造产业化措施研究》课题研究工作;支持中建科技等企业成立“深圳市绿色建造学会”;组织建筑业协会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工作,共新增53个绿色施工示范工程(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 成立危险废物专业鉴别中心:开展危险废物鉴别中心前期筹建工作,调研了国内外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鉴别管理情况及深圳市危险废物鉴别情况,形成了《危险废物管理调研报告》,编制了《深圳市危险废物鉴别操作规程》(初稿); 3. 推广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编写《蔬菜尾菜还田技术规范》及《水稻秸秆还田技术规范》,并在全市建设3个蔬菜尾菜堆沤还田示范点,在全市主要农业生产基地分发、张贴还田技术规范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约3000余份,强化宣传引导农户对蔬菜尾菜、水稻秸秆等农作物秸秆进行资源化利用,多措并举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4. 加快打造高端科研平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工程技术(深圳)中心”1家国家工程中心,已创建“广东省固废危废污染隔离防渗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城市固废清洁高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生活垃圾专业化分类与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污泥深度处理及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家省工程中心,建成能源环保、深高速环保研究中心等2家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基地(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5. 加快搭建技术转化平台:“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总部正式对外开放,超过80家机构、500人次访问,环保产业合作高地聚集效应初步凸显,承接业务合同总额接近1000万元,引入国内外15项先进环保技术并启动实施孵化计划,市场化手段推动产业发展成效不断提升(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6. 做好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出台《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按规定为企业技能人才开展学徒制培养,享受培训补贴;加大力度引进人才,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固废领域人才,按政策做好人才确认和配套政策服务(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7. 打造综合技术示范基地:深汕环境园14项规划及专题已形成最终成果,并整合纳入到详细规划形成统一整体;其中概念性规划、本底值调查等10项规划已通过专家验收; 8. 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重点专项攻关:“基于分类的深圳市生活垃圾集约化处置全链条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项目已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决策提供多项研究成果,开发了生活垃圾焚烧特征污染物全过程减排技术、污泥与餐厨垃圾分质分相高效协同厌氧消化技术等分类垃圾处理技术,启动源头分类质量提升与保障示范工程等六项示范工程;已完成筛选和联系总共110家居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作为示范点进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情况持续跟踪、服务及监测;国家团体标准《果蔬垃圾源头脱水减量技术规定》和《地埋式垃圾收集站(点)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已接近结题(召开审查会)阶段;智慧监控系统平台框架已搭建。 9. 推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创新技术应用:已组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申报“无废城市”先进适用技术,已与特区建发环境科技公司、绿发鹏程、申佳原等建立沟通机制,支持其开展相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研究(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
市场体系 |
试点任务共14项,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14项;2020年底需完成的任务共14项(包括持续推进),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14项;已完成任务包括: 1. 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已筛选十一家再生资源企业进行扶持,培育完善相关产业链(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 做好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各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废弃电池、废弃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委托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机构收运处置有害垃圾,日均收运处理量约0.6吨(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2020年发改委共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扶持计划4批次,累计扶持项目133个,累计下达资助资金5.05亿元(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4. 提高绿色制造服务能力建设: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0年深圳市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选定11家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5. 加快构建危险废物全覆盖收运体系:开展危险废物“一证式”改革;试点中石化“集中采购”模式,为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提供了新经验模式;编制《深圳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设施布局规划》(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6. 构建污泥绿色转运、储存及应急体系:已完成深圳市污泥应急处置与绿色转运系统研究报告,已在沙井等水质净化厂开展污泥料仓建设(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7. 完善农业废弃物收运体系:制定下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组建专业回收队伍,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试点和归集点仓库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分类回收与无害化处置工作机制及补贴制度,加强溯源监管(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8.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安排932.6万元,用于保障“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深财环〔2019〕16号下达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4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9. 强化税务调控手段、完善绿色金融体系:2019年减免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税收22157.82万元;减免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免环境保护税572.08万元;2020年全市共有78户纳税人享受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审批退还增值税11260.8万元(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0.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落户深圳市福田区,将助推深圳作为中国特色先行示范区在全球发挥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先行示范作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成立大会在广州召开,确定联盟秘书处设在深圳;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截至2020年9月末,我市绿色信贷余额3560.59亿,其中中资机构信贷余额3546.59亿元,外资机构信贷余额14.0亿元(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1. 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已发布《深圳市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名单及开展工作通知》,规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修复流程,并列明了分类监管要求;已完成1002家市级参评企业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形成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编制《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的项目”列入负面清单,暂停专项资金补助;编制《深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2. 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应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纳入《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发展条例》,规定为强制性险种;召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续保及风险防控服务培训会;研究制定《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从制度体系、产品、保险模式、参保企业名录、风险防控服务、监管机制等方面明确相关工作要求,逐步推进改革方案进程(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3. 建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交易网络:交易平台已于2020年12月30日上线,将覆盖1万余家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为企业提供签约、检测、支付一站式线上服务,切实协助企业降本增效,服务企业成长,系统推进危险废物处置管理(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4. 积极培育第三方市场:选取深投环保、东江环保等骨干企业,重点推进深投环保宝安项目建设;鼓励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等垃圾处理企业在垃圾处理管理、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适用技术评审结果,与绿发鹏程、申佳原等入选综合利用企业建立对口联系服务机制(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
监管体系 |
试点任务共13项,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13项;2020年底需完成的任务共13项(包括持续推进),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13项;已完成任务包括: 1. 提高炉渣资源化利用水平:完成燃煤电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资源化利用情况摸底调查,严格监管炉渣处置去向,南山、盐田、宝安、龙岗4座能源生态园均已开展炉渣资源化利用工作(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 提高粉煤灰资源化利用水平:完成燃煤电厂粉煤灰资源化利用情况摸底调查,健全粉煤灰资源化利用监管台账,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产生的炉渣和粉煤灰为生产水泥和建材的原材料,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 加强危险废物安全运输管理:印发实施《危险废物运输管理会商制度》;建立“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系统”优化电子运单填报模块,开展危险废物运输行业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4. 推动化粪池、隔油池固体废物收运和安全处置:统筹化粪池、隔油池的环境监管,“2020年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第四次例会暨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第二次例会”会议原则同意调整粪渣、油渣处置项目建设任务,近期依托郁南环境园等现有项目集中处置,远期在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中布局有关处置项目(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5.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环评报告审查和审批环节,严格审核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的预防和减缓环境影响的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等内容(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6. 压实固体废物产废者主体责任:落实固体废物产废者主体责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废弃物、污泥等产生单位依法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委托专业机构收运处置固体废物,全过程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具体信息,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处置收运的固体废物(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7. 压实政府部门行政监管责任:已落实“市级督查、区级检查、街道巡查”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并将固体废物巡查事项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排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和每月执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属地责任(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8. 开发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系统:已经初步建设符合预期的固体废物智慧监管系统PC端与手机APP端。实现对全品类固废的态势分析,包括现状分析、趋势分析、区域分布分析、源头减量分析、资源化利用分析、无害化处置分析、产废趋势与能力分析、热点问题分析等;利用物联感知(电子秤/地磅)、二维码电子联单、视频监控、GPS跟踪等技术,实现对固体废物产废、运输、处置环节的全覆盖监管(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9. 探索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第三方监管:已调研部分建筑废弃物消纳端监管模式,已签订2020年度《市属受纳场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第三方安全生产巡查服务》、《建筑废弃物消纳端执法监督管理服务》、《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项目跟踪管理服务》三项合同,全面督促企业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针对污泥处置单位已实施驻场监管制度;开展垃圾运输监管和处理监管(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0. 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以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和机动车维修、汽车拆解、货物运输等行业为重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合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外运、非法加工、非法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1. 加强固体废物安全管控:已部署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数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污泥第三监管项目招标现已进入采购流程;开展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风险管控清单,落实问题整改(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2. 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深圳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26篇,微博累计发布11篇,中国环境新闻网、读特、晶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深圳建设“无废城市”环境监管措施,累计发布700多篇报道;印发《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完善12345市长热线系统知识库;开辟网络投诉举报渠道;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已纳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污染物防止信息公报》,定期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理量、处理设施信息公示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畅通美丽深圳公微信众号、数字城管等渠道(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3. 打造系列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17所自然学校,25家环境教育基地,5家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各区建立高品质、有特色的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支持3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创建示范教育基地,2家市政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环保教育基地,全方位提升公众“无废”科普知识和环保意识。截至目前,各类教育基地合计接待超120万人次(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
项目工程 |
试点任务共23项,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23项;2020年底需完成的任务共19项(包括持续推进),正在开展0项,已完成19项;已完成任务包括: 1.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编制《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实施方案(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正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2. 提高废旧家具处理能力:颁布《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推进大件垃圾回收利用;2020年8月15日正式建成投产宝安区废旧家具和绿化处理厂(石岩厂区),设计处理能力100吨/日,在“i深圳”上线覆盖全市的废旧家具在线预约收运系统(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3. 提高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盐田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主体已封顶,进入幕墙和抹灰阶段;光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完成招标;龙华区完成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并并取得发改局批复;坪山区于2020年8月投用坪山区餐厨垃圾预处理中心,设计日处理量为200吨/日;大鹏新区规划建设以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为主的垃圾分类生态环境园,项目建议书、交通组织方案、用地选址规划论证研究已通过专家论证(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4. 推动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置:新建南山、宝安、龙岗3大能源生态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74万吨/天,实际处理能力1.98万吨/天,基本实现全量焚烧(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5. 推进环境园去工业化升级改造:清水河环境园去工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园建、绿化和建筑立面改造等工作;编制《红花岭环境园景观提升规划及实施方案》,在园区内进行道路绿化、垃圾清理、管道迁改等工作;老虎坑环境园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同步开展施工、监理招标;郁南环境园去工业化升级改造项目总形象进度已完成70%; 6. 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环保督查整改验收:列入中央环保督察任务的大鹏新区水头、佰公坳、大林坑三个镇级填埋场已完成整改验收(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7. 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深汕合作区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工作,行政村、自然村卫生厕所覆盖率已达100%(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8. 提高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能力:在宝安垃圾发电厂建成20吨/日飞灰处理线;在南山能源生态园建成30吨/日等离气化熔融项目;东部环保电厂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建成投用;龙华完成灰飞项目选址研究和方案设计、光明完成选址研究、深汕完成可研相关内容(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9. 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示范创建:至2020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21家,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45家(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0. 持续推进绿色产品认证:至2020年底,新增16个绿色产品认证,累计完成71个绿色产品认证(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1. 持续推进绿色供应链认定:至2020年底,新增3个绿色供应链认定,累计完成7个绿色供应链认定(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2. 提升工业绿色设计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大展的若干措施》,2020年累计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97项,下达2020年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第二批项目资助计划,共资助108个项目,资助金额共达9217万元,认定了2家企业为工业设计领军企业(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3. 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东福田保税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5个国家级园区均已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4. 推进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已建成投产坪山宏恒星工程渣土泥砂分离综合利用项目,年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3万立方米;第大铲湾三期临时装船点配建工程渣土泥砂分离综合利用项目已有5条生产线投入试运营;已完成99个房屋拆除工程项目,房屋拆除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7%(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5. 推进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大鹏新大土地整备项目已纳土约160万方,大鹏水头、光明白花受纳场已建成,龙岗六联、坪山环境园受纳场等项目正常推进(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6. 推动医疗废物源头减量: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在医疗机构内部增加微波干化减量、高温蒸煮消毒等设备的方式,从前端入手削减医疗废物的体积、重量、病菌、含水率等,大幅减少医疗废物的总量,有效减轻集中处置单位的回收处置压力(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7. 全面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推进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施工建设和投产使用,项目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二期工程启动工程桩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18. 全面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调研相关部门对“四基地一中心”环境应急支撑体系立项的建议,修改完善设备和物质储备库相关规划及前期研究; 19. 全面推进污泥就地减重减容:建成投产18个水质净化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和深南电污泥干化项目,实现水质净化厂污泥100%无害化处理(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0. 提高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华润海丰电厂污泥掺烧项目建成投产,基本实现污泥全量资源化利用;污泥、园林垃圾协同制备成型生物质燃料相关研究已实验成功并完成编制研究报告(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1. 做好河道疏浚底泥无害化处置:已建成投产茅洲河3个底泥处理厂、大空港片区底泥处理厂、光明底泥处理厂和前海底泥处理厂,实现了部分泥饼资源化利用途径(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2. 做好通沟污泥无害化处置:在茅洲河2号底泥厂开展通沟污泥与河道疏浚底泥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规划建设罗湖区罗芳水质净化厂管道淤泥处理站,已完成土建40%,预计9月底完成设备调试;规划建设龙岗区通沟底泥厂,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相关体系和方案调研论证中(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3. 保障农业生产防疫安全:病死动物集中处置基地规划统筹纳入深汕生态环境产业园规划和智慧环卫专项规划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