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结合核电发展的具体情况,规范核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动力厂(征求意见稿)》(修订HJ808-2016),以代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 808-2016),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吴灿杰
电话:(010)65646109
邮箱:hedians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