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我部联合1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牵头各部门积极推进任务落实,全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迎来良好开局。一是指导制定并于2024年9月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GB/T 24067-2024),作为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的重要依据,填补了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通用标准空白;于2024年12月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为编制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提供指导。二是会同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明显小于国外数据库的中国默认数值,填补了国内因子数据空白,为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重要数据基础。三是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四是积极推进碳足迹国际交流合作。
关于产品碳标识认证,《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有序推进产品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2024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拟通过开展试点,引导政府、行业、企业等各层级力量广泛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经自愿申报和专家技术评审,围绕锂电池、光伏、钢铁、电子电器等产品形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和认证目录(第一批)。2025年1月,国家认监委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遴选结果,共有26家机构入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2025年3月,国家认监委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明确了认证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流程、标识样式及管理要求等关键内容,对于规范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各部门交流合作,打通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全链条”。稳步推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加快建设碳足迹因子数据库,鼓励企业和地方先行先试,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营造有利于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