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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气体净化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GB16297要求。项目产生废有机溶剂,属于易挥发VOC危险废物,但废有机溶剂是存放在密闭的容器内,再放置在危废仓库,那么该情况是否属于上述的“贮存易产生VOCs危险废物贮存库”,危废仓库需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
2025-09-15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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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易挥发VOCs危险废物经包装后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污染控制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可以不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废气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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