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对于一级、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
包气带调查方法:重点针对现有工程场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源开展调查。调查取样点位置应尽可能靠近地下水污染源,且重点关注已发生过泄漏、事故的装置或设施区,进行污染源分类,并选取最具有代表性的点位。调查点数应根据现有工程场地中地下水污染源的数量及空间分布特征确定,原则上每类污染源不少于1个点;当同一类污染源数量较多时,建议按照不少于现有工程场地中的同类污染源数量的20%来确定,一般每个场区不少于3个调查点位;场区以外采集1个背景对照样。根据包气带特征、污染物特征、工厂年限等初步判定可能的垂向迁移深度,开展包气带分层采样(分层采样深度至少包括0~20cm、20~100cm),必要时取样深度至潜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