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烟台、中山、昆山、莱州、荣成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烟台、中山、昆山、莱州、荣成市人民政府: 根据本市申请和所在省环境保护局推荐,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定,现决定授予烟台市、中山市、昆山市、莱州市、荣成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控制 城市 表彰 决定
抄 送:江苏、山东、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烟台、中山、昆山、莱州、荣成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