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电解铝企业名单的公告
2004年1月2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环发〔2004〕12号),要求各地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生产企业进行清查,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处理。各地在清查工作中发现,有些企业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铝自焙电解槽,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中“环保总局要定期发布环保不达标电解铝生产企业名单”的要求,现将已经有关省级环保部门核实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使用铝自焙电解槽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电解铝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使用铝自焙电解槽企业名单
二○○四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自焙电解槽 炼铝 名单 公告
附件: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使用铝自焙电解槽企业名单
(第一批,2004年7月9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黑龙江佳木斯铝厂 |
2 |
吉林白山市浑电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3 |
辽宁抚顺铝厂 |
4 |
内蒙古包头铝业公司 |
5 |
山西协合铝业有限公司 |
6 |
山西晋能集团新东方铝业公司 |
7 |
江苏徐州四方铝业集团公司 |
8 |
湖北丹江口市铝业有限公司第一电解铝分厂 |
9 |
湖北丹江口市铝业有限公司第二电解铝分厂 |
10 |
湖北武汉盛佳铝业有限公司 |
11 |
湖北咸宁电力铝厂 |
12 |
湖南张家界铝业公司 |
13 |
湖南双牌铝厂 |
14 |
湖南猫儿口铝厂 |
15 |
广西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 |
广西德胜铝厂 |
17 |
广西三江铝厂 |
18 |
四川广元821厂 |
19 |
重庆鼎泰铝业公司 |
20 |
贵州遵义铝厂 |
21 |
宁夏中宁铝厂 |
22 |
青海海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23 |
青海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