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审批蒙西发电厂2×300兆瓦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你厂《关于重新上报审批蒙西发电厂2×3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蒙西电厂厂字〔2005〕22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我局曾以《关于暂缓审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蒙西发电厂2×300兆瓦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环办〔2005〕115号)暂缓审批你厂2×300兆瓦机组工程,并提出了该工程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的问题,要求你厂积极采取措施,在上述问题解决后,重新报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你厂重新上报的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未按照我局环办〔2005〕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修改,同时又出现以下新的问题:
(一)工程原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已经发生变化,原达拉特电厂老机组脱硫后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已经分配完毕,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尚未得到落实。
(二)本工程拟采用蒙西高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作为水源,但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已经分配完毕,本工程用水水源尚未落实。
(三)该工程位于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该报告书未对厂址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
(四)报告书未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论证灰场选址的可行性。
(五)评价单位未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鉴于上述情况,在我局环办〔2005〕115号文件要求及上述问题得到落实前,我局暂缓审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我局在环办〔2005〕115号中已经责令停止建设。在我局批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工程必须停建,接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报告书 暂缓 通知
抄 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