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分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山西省、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
国务院已批准新建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等新建17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国办发〔2005〕40号)的要求,现就17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及功能分区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及功能分区
(一)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39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76公顷,缓冲区面积516公顷,实验区面积403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标准地质剖面、典型地质构造等地质遗迹。范围在东经119°30'—119°40',北纬40°02'—40°14'之间,共由4个相对独立的分区组成:(1)东部落—潮水峪—砂锅店区,总面积857公顷。东起张岩子村西坡脚,沿280°轴向至东部落村北500米处,南北宽500—900米;再向西,沿近东西走向至石岭村南500米处,长3750米,南北宽750—2000米;随后轴向转为150°,延至砂锅店村东800米处,长约2000米,宽770米。(2)亮甲山—欢喜岭—瓦家山区,总面积217公顷。东起亮甲山东坡陡崖处,经欢喜岭村东至瓦家山村西山梁上,呈“S”形带状分布,宽250—850米。(3)黑山窑—大洼山区,总面积155公顷。东起自黑山窑后村西边,沿295°轴向至大洼山西山坡,长约2500米,宽600—800米。(4)鸡冠山区,总面积166公顷。东起自八岭沟村北西350米处坡脚,向北西向跨越汤河河谷至大平台西侧陡崖。
(二)内蒙古阿鲁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内蒙古阿鲁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36793.6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8985.8公顷,缓冲区面积42323.95公顷,实验区面积45483.88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沙地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鸟类。范围在东经119°55′02″—120°41′27″、北纬43°48′30″—44°28′31″之间,南起扎嘎斯台镇的查干诺尔地铺,往东至查干塔拉牧铺,往北到宝力召,再往西北到道拉嘎吐,往北到赛罕塔拉苏木包德日根塔拉,沿海黑令郭勒河往西北到赛罕塔拉苏木的特花(海拔393.8米),再到罕苏木苏木的巴彦后布(海拔460.2米),往西到夏鲁花(海拔437.9米),向东南经过乌日图呼布、巴润查干陶勒盖(海拔602.1米)到坤都镇的博登少隆,直到温多尔乌拉(海拔676.4米),经过扎嘎斯台镇的达拉哈(海拔374.6米)到扎嘎斯台庙,再到查干诺尔地铺。
(三)内蒙古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内蒙古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36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8390公顷,缓冲区面积25670公顷,实验区面积3954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荒漠植被和野生动植物。范围在东经106°09′—106°50′,北纬40°30′—40°57′之间,西以阿拉善左旗、乌拉特后旗、磴口县三旗县交会点1691高程点向东北沿乌拉特后旗边界到希宁乌苏为西界;折向东南沿乌拉特后旗边界到沙金套海苏木巴音乌拉嘎查,向东沿杭锦后旗边界至磴口县公地乡公地村西界交会点为北界;折向西南经沙金套海苏木政府所在地西界至沙罩子滩,向东至公地乡海子岗(陈普海子东界),向西南经西海岗西界到那仁呼热为东界;折向西北沿四支渠经查干其勒格,向西经哈拉金陶勒盖到阿僧高勒口,沿阿僧高勒至阿拉善左旗、乌拉特后旗、磴口县三旗县交会点为南界。
(四)吉林大布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吉林大布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10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800公顷,缓冲区面积4400公顷,实验区面积280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地质遗迹、古生物遗迹、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鸟类。范围在东经123°36′—123°42′、北纬44°45′—44°50′之间,东界为夙字村东南海拔151.3米山峰往东南至最高点海拔172.8米,至学字村北海拔151.5米山峰,沿泥林东沟头至海拔163.6米,往南至入字村东海拔158.4米,至保护区东南角海拔152.5米;由此折向西,至西物字村北海拔150.7米,经姑字村北海拔145.3米,叔字村北海拔145.2米,为南边界;由此往北经聂字村东海拔149.7米,温字村至通让铁路海拔138.5米为西边界;往东经兴字村南海拔140.2米,大布苏镇南海拔138.5米,夙字村南至海拔151.1米制高点为北边界。
(五)吉林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吉林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087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0536公顷,缓冲区面积40571公顷,实验区面积17593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东北虎、豹及其栖息地。范围在东经130°14′08″—131°14′44″,北纬42°32′40″—43°28′00″之间,东以敬信辖区中、俄界山五加山为起点沿中国和俄罗斯边界线至吉林省与黑龙江省交界处(青龙台辖区3林班最北点)为界线;北以青龙台辖区3林班最北点为起点沿吉林省与黑龙江省交界线至青龙台辖区2林班最北点为界限;西部以青龙台辖区2林班最北点为起点,沿青龙台辖区2、5、13、31、41、51、64、69、75、81、83、89、92、100、105、103,春化辖区108、114、124、132、140,三道沟西北沟辖区11、13、21、27、35、40、49、48、53、 66、65、64、63、77林班东部边界,三道沟马滴达辖区70、85、84、83、81、79、78(中部河流)、77、76、56、53、51林班北部边界,杨泡辖区18、17、16、15、14、13、21、20林班北部边界为界线;又以杨泡辖区23林班最北点与公路交汇处为起点沿公路及泡子沿村东侧灌溉渠至板石镇孟岭村红旗河与图们江交汇处以北500米为界线(不含35、36林班),并从该点沿中朝边界图们江至敬信辖区玉泉洞;南以敬信辖区玉泉洞为起点沿玉泉洞村—敬信镇—中俄边界五加山公路为界线。
(六)上海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上海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202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1590公顷,缓冲区面积8210公顷,实验区面积1222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濒危水生生物及鸟类。范围在东经121°46′12″—122°15′03″,北纬31°03′02″—31°17′24″之间,处于长江和东海交汇处。北以长江口深水航道南导堤中线为界,东以-6米线为界,南以长江南槽航道北线为界(以三个灯浮坐标为辅:1#灯浮31°05′54.5″N、122°04′00″E,2#灯浮31°09′13N、121″55°37′E″,3#灯浮31°12′30″N、121°49′48″E),西(江亚南沙)以-5米线为界。
(七)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415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6592公顷,缓冲区面积1070公顷,实验区面积6493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鸟类。范围在东经121°50′—122°05′,北纬31°25′—31°38′之间,南起奚家港,北至北八滧港,西以1968年、1998年和2001年建成的围堤为界限(目前的一线大堤),东至吴淞标高零米线外侧3000米水域为界,呈仿半椭圆形,航道线内属于崇明岛的水域和滩涂。
(八)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7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7公顷,缓冲区面积43公顷,实验区面积215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全球二叠—三叠系界线层型剖面、长兴阶层型剖面及古生物化石。范围在东经119°42′—119°43′,北纬31°04′—31°05′之间,保护区呈东西向不规则狭长条带状,北靠青塘山,南临10省道,其南界从西往东以10省道路面北侧为界,西面距青塘坝约200米,东面到葆青自然村和长兴县煤山镇煤山村分界线止,长度约2500米;西边由南界西侧起点向北到青塘山南坡等高线78米止,长度约140米;北边从西界北侧起往东,沿青塘山南坡山腰70~150米等高线顺山势延伸到葆青自然村和长兴县煤山镇煤山村分界线处止;东边从北界东侧向南,与南界东侧闭合,长度约215米。
(九)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3472.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514.1公顷,缓冲区面积3515.4公顷,实验区面积4442.9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南方红豆杉林、长苞铁杉林等森林生态系统。范围在东经118°05′22″—118°20′15″、北纬25°38′07″—25°43′40″之间,位于闽中戴云山脉中段主峰部位,行政区划属泉州市德化县。北界东起蟠龙格沿公路一直向西到张岭脚,经斜岭格、黄村里后头、陈溪后头、东溪、后宅、鸡公岭、虎橱格到际兜,沿防火线路经古坂里至佛仔格,再沿山脊直下经屏笼寨、石级崙、李仔荇尖、下坂尖、杨梅崙至炊黄潭,过尼姑庵、石冻堀、牛路屏、苦坑林至硫磺格;西界由硫磺格向南沿防火线路经本棕溪、万林格至丁地,再沿古道至杀人格;南界由杀人格向东沿山脊经猫坑、后垅仔、下路岭、枫树坑、牛坪、雨亭、鸡朝门溪、土垅墓、双溪口、龙潭至坑兜,过出头土丘、黄山格、割藤土扁、牛椿崙格、公路桥、书房崙、池兜坂仔、尖岭桥、尖岭格至粗溪口;东界由粗溪口沿山脊经滴竹仔尖、虎橱格、池贡、田坪、暗兜仔中坂、苦坑巷、猪母寨、下畲溪、上畲溪、上畲格、洋岭、洋溪、洋坂至公路,再沿公路经清门格至蟠龙格止。
(十)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058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700公顷,缓冲区面积1520公顷,实验区面积436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北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白冠长尾雉及其栖息地。范围在东经114°45′56″—114°55′41″,北纬31°31′12″—31°40′9″之间,位于大别山北麓,北界东起新集镇五里岗,沿山脊向西至吴陈河乡牛王殿,至下陈湾至陡山河乡六石崖水库止;西界由六石崖水库向南至张湾,至陈店乡龙兴贵全金桥水库尾,至书家冲,至箭厂河乡风大河止;南界由风大河向东南至鹰嘴崖,至杨山,至架马石,向北至泗店乡袁岗,至新集镇方畈,至项湾止;东界由项湾向北至巴棚,至响水堰,至塔日坪,至五里岗止。
(十一)湖南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南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59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155公顷,缓冲区面积3019公顷,实验区面积5416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范围在东经109°45′—110°10′,北纬26°17′—26°35′之间,东界由绥宁县长铺乡斜头山沿绥宁县、城步县两县界线经牛坡头至两县交界处乌鸡山;南界由乌鸡山沿绥宁县、城步县两县界线经老龙堂、黄竹山至绥宁县、城步县、通道县三县交界点;西界由绥宁县、城布县、通道县三县交界点经绥宁县黄桑乡凉山界、彭家团、沉塘界至青龙洞;北界由绥宁县黄桑乡青龙洞沿绥宁县境内黄桑乡、长铺乡两乡界线经尖峰界延伸至长铺乡境内,经长铺乡罗淹洞至斜头山。
(十二)云南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云南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141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8033公顷,缓冲区面积7211公顷,实验区面积4897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森林、草甸生态系统,珍稀动植物及中药材。药山片区范围在东经102°57′47″—103°10′13″,北纬27°08′54″—27°25′25″之间,杨家湾片区在东经102°59′59″—103°01′33″,北纬26°50′38″—26°53′47″之间。药山片区:北界东起牛栏江与金山江的交汇点为最低海拔处517米,一直向西到茂租乡腰磨坪海拔为2280米;西界由茂租乡腰磨坪至大寨镇田坪村牛坪海拔为2180米;南界由大寨镇田坪村牛坪至药山镇小村村大杉树海拔为2520米;东界由药山镇小村村大杉树至牛栏江与金沙江的两江交汇处。杨家湾片区:北界东起中寨乡付山村大湾子海拔为1920米,一直向西到新华镇复兴村江西坪子海拔为2380米;西界由新华镇复兴村江西坪子至金塘乡仁和村大尖山海拔为2280米;南界由金塘乡仁和村大尖山至金塘乡刘家坪海拔为980米;东界由金塘乡刘家村至中寨乡付家山大湾子。
(十三)西藏自治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西藏自治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2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660公顷,缓冲区面积339公顷,实验区面积221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高寒湿地生态系统。范围在东经91°03′41″—91°06′48″,北纬29°39′25″—29°42′08″之间,位于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市区西北。北界东起从娘热乡、夺底乡两条沟谷汇集成的流沙河相接,然后向西至城关区娘热乡巴尔库村山南麓一直向西接6.6公里的冈底斯山支脉为止;东、南、西三面为市区所包围,西界由冈底斯山支脉向东南方向至空指部队为止;东界由空指部队向东至城关区拉鲁村委会居民区及巴尔库路接壤为止;南界由东向西以拉萨引水灌溉渠—中干渠和当热路为界。
(十四)西藏自治区类乌齐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西藏自治区类乌齐马鹿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0614.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9320公顷,缓冲区面积25441.7公顷,实验区面积45852.9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马鹿、白唇鹿等野生动物及其生境、自然植被。范围在东经95°48′—96°30′,北纬31°13′—31°31′之间,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北部,昌都地区北部,类乌齐县西部。北界由类乌齐县岗色乡向西至昌都丁青县为止;西界以昌都丁青县为界;东界由丁青县向东南至类乌齐县卡玛多乡、桑多镇为止;南界由桑多镇向东至类乌齐县类乌齐镇为止。
(十五)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7549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1390公顷,缓冲区面积9930公顷,实验区面积16229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朱鹮及其栖息地。范围在东经107°21′— 107°44′,北纬33°08′—33°35′之间,位于陕西秦岭南坡,行政区划属汉中市,跨越洋县和城固两个县。北界东起洋县姚家沟,沿海拔1200—1500米山脊线一直向西到城固县的梨子坪止;西界由梨子坪沿1200—1300米山脊线向东南方向下至大长沟,沿700—800米山脊线下至刘家坪,在沿500米山脊线下至上溢水折向西,经过老庄村到城固县的西庙,过胥水转向东南直到秦家坝止;东界由姚家沟南下,沿1200—900米山脊线下至两河,从两河沿800—500米山脊线经腰庄到草坝村止;南界由草坝村向西沿海拔线500米浅山区山脚线直到保护区西界附近,再沿胥水河和汉江两岸直到江树湾止。
(十六)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甘肃平凉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628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6680公顷,缓冲区面积4645公顷,实验区面积4958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水源涵养林。范围在东经106°26′18″—106°37′24″,北纬35°23′24″—35°37′52″之间,处于陇东黄土高原西部,六盘山系东侧支脉。东界北起海拔1497米崆峒镇甘家坟,向东南经过韩家沟、党家山到何家山,在向南经过甘沟、谢家沟、大湾里到麻武乡海拔2139米的黑鹰咀止;南界东起麻武乡的黑鹰咀、虎狼山向西北经过张沟石湾至刘家山,向南经过石窝里至水滩湾再向西北经过梨树坪到安儿山北梁头,再向南沿海拔1991—2014米的裴家庄梁山脊向西南跨越大湾沟,沿海拔2018—2108米的包家沟梁山脊线向西北至甘肃平凉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交界的冈木林沟沟头止;西界北起石鹰沟沟头沿甘肃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省界限向南至冈木林沟沟头止;北界东起崆峒镇甘家坟沿海拔1451—1615米的胭脂河河床向西至甘肃平凉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交界的沿川子止。
(十七)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甘肃连城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793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4223.1公顷,缓冲区面积13189.4公顷,实验区面积20517.5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天然青杄、青海云杉及森林生态系统。范围在东经102°36′—102°55′,北纬36°33′—36°48′之间,地处黄河流域湟水之主要支流大通河中下游,属祁连山东南部冷龙岭余脉山地,行政区划属兰州市,保护区在永登县境内。东界自北向南从永登县大有乡大湾脑阳洼山脊至白土咀,沿大有沟经旁布拉峡,到民乐乡登登城、二马处(海拔2200米),沿大沟至普贯山脊,顺山脊到黑圪垯(海拔2400米)至大通河(海拔1870米)止;南界由大通河沿啊虎狼沟经克塔拉、旧寺掌(海拔2850米)到松树垭豁;西界自南向北从松树垭豁,沿黑峨博山梁(海拔3028米)至尕里土,顺尕里土北山梁至沟口,从尕里土沟口沿皮袋湾主沟汇水线到张家峨博(海拔3615.8米),与青海省乐都县马营林场相邻;北界自西向东从张家峨博,经吐鲁垭豁、吐鲁掌(海拔3450米)、鸡尾山(海拔3451米)山脊线到岗子沟口民门公路66公里处,与青海互助县北山林场接壤,后顺大通河向南至兰盆沟阴坡山梁,沿山脊经旗子岭(海拔3072米),至天祝藏族自治县山达到永登县大有乡大湾脑阳洼山脊,与祝藏族自治县古城林场为邻。
二、要按照公布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抓紧组织开展保护区的勘界和立标工作,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
(一)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矿采石对该保护区的威胁较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保护区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防止采矿采石对保护区的影响和破坏。同时,要增加投入,加强能力建设。
(二)内蒙古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人为干扰较大,牲畜量达21万。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保护区周边地区管理,减少畜牧业生产对保护区的威胁。
(三)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互花米草有逐渐扩散的趋势。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保护区管理部门在今后的管理中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外来入侵物种蔓延。
(四)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曾长期开采矿山,造成了地表破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保护区管理部门要对周边环境采取整治措施,恢复地表植被。
(五)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过于简单,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保护区管理部门要在今后报批总体规划工作中加以落实和完善。
(六)湖南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薄弱,不利于开展管理工作。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增加对保护区的投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七)西藏自治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有关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保护区管理部门既要重视拉鲁湿地的保护,也要注意加强对拉萨市周边其他湿地的保护。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水对保护区的影响,严格限制旅游活动。
(八)西藏自治区类乌齐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费短缺,管理薄弱,科研活动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今后要不断增加对该保护区的投入,保护区管理部门要注重科学研究和能力建设。
(九)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应采取措施,控制农药化肥的施用,防止其对朱鹮等鸟类产生不利影响,但要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给予农民补偿。要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资金投入力度。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的要求,加强对保护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研究解决保护区的土地权属,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与当地经济发展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高标准地将自然保护区管理好、保护好、建设好。
附件: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二○○五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自然保护区 面积 范围 通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中科院,海洋局,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山西省、甘肃省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