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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26个拟命名为2003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公示的通告
2004年3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等26个乡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了审核。现对此26个拟命名为2003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4年3月29日—2004年4月7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局(厅)接受反映这26个乡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电 话:(010)6611141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有关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举报受理电话由各有关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在所在省(直辖市)日报和有关媒体上公布。附件:2003年度拟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环境优美乡镇 通告
附件:
2003年度拟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北京市 大兴区庞各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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