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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03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的通知
临海市利民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梅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关于实施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128号)的规定,我局现核定临海市利民化工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2003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并发放生产配额许可证。各企业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量见附表。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配额组织生产,驻厂督察员协助所在省环保部门对各企业执行配额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通知。
二○○三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控制 臭氧层 生产配额 通知
抄送: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