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核电厂监督大纲研讨活动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院可靠性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核安全监管活动,提高核安全监管水平,我局拟于2008年3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办核电厂监督大纲研讨活动,请你单位派相关人员参加。
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田湾核电厂运行监督大纲
2.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设备安装监督大纲
3.岭澳二期设备安装监督大纲
4.核电厂营运单位设备建造监督检查程序
二、报到时间:
2008年3月17日14:00-17:00
三、活动时间:
2008年3月18日 8:30-12:00,14:00-17:00,
2008年3月19日 8:30-12:00,14:00-17:00。
四、 活动地点:
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加代表名额分配:
国家核安全局自定
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3人
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人
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人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人
苏州核安全中心 2人
机械院可靠性中心 1人
六、 联系人:
刘涛:电话(010)69358384
传真(010)69358384
扈黎光:电话(010)66556354
传真(010)66556355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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