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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办法(HAF601)(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确保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我局正组织编制与上述条例配套的有关部门规章。
现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办法(HAF601)(征求意见稿)》等及附件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
请你单位于2007年10月30日前将意见传真至我局并附电子版。
联系人:刘璐焦殿辉
电话:(010)66556347 66556368
传真:(010)66556366
E-mail:mali1996@126.comjiaodh1@sohu.com
附件:
1.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办法(HAF601)(征求意见稿)
2.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办法(HAF602)(征求意见稿)
3.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及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办法(HAF603)(征求意见稿)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管理办法 意见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