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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取证申请的通知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请示》(广核设(2007)19号)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并立项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作为主审单位承担你公司申请的技术审查,负责审评申请文件、提出审评问题、审查试设计活动、编写资格申请评价报告,参加我局组织的审评对话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二、在技术审查过程中,你公司不得与主审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有任何经济往来,否则我局将终止你公司的资格审查工作。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核安全司核设备处林远明
联系电话:(010)66556365
传真:(010)66556366
主审单位负责人: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汤搏
联系电话:(010)62258386
传真:(010)62257804
二○○七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核承压设备 资格许可证 受理 通知
抄送: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