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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审评申请的通知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函》(辽红核〔2007〕7号)及《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审评工作的请示》(辽红核〔2007〕15号)收悉。我局经研究及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受理文件,决定仅对一、二号机组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审评申请。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核安全司核电二处韦力
联系电话:(010)66556360
传真:(010)66556357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核电厂 环评 受理 通知
抄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辽宁省环保局,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