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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换发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你院《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许可证更换申请报告》(清核请〔2005〕7号)收悉。
依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实施细则(HAF601/01),我局审查了你院提交的换证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审查,我局认为你院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向你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6)06号)。你院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件)规定的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
二、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严格遵守《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报告制度》。
四、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五、持证期间,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附件: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许可范围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核承压设备 资格许可证 批准 通知
附件:
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许可范围
| 民用 | 核承压设备 | 核安全 | 设计活动 | 设计活动范围 | 备 注 |
| 核设施 | 名 称 | 级别 | 类 别 | ||
| 高温气冷堆 | 反应堆压力容器、稳压器 | 1级 | 根据营运单位给出的核设施系统功能要求,确定设备技术规格书,包括对该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的总体要求。 | 外协项目: | |
| 初步设计 | 1.辐照试验; | ||||
| 根据营运单位给出的设备技术规格书为依据,完成该设备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设计文件。 | 2.抗震试验。 | ||||
| 蒸汽发生器、 | 1、2、3级 | ||||
| 热交换器 | 施工设计 | ||||
| 管 道 | 1、2、3级 | ||||
| 堆内构件 | 3级 | ||||
| 控制棒 | 1、3级 | ||||
| 驱动机构 | |||||
| 支承件(设备支承和阻尼器) | 1、2、3级 | ||||
| 泵 类 | 2、3级 | 初步设计 | 根据营运单位给出的核设施系统功能要求,确定设备技术规格书,包括对该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的总体要求。 | ||
| 阀门类 | 1、2、3级 | ||||
| 低温供热堆 | 反应堆压力容器、稳压器 | 1级 | 根据营运单位给出的核设施系统功能要求,确定设备技术规格书,包括对该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的总体要求。 | 外协项目: | |
| 1.辐照试验; | |||||
| 初步设计 | 根据营运单位给出的设备技术规格书为依据,完成该设备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设计文件。 | 2.抗震试验。 | |||
| 主热交换器、 | 1、2、3级 | ||||
| 其它热交换器 | 施工设计 | ||||
| 管 道 | 1、2、3级 | ||||
| 堆内构件 | 3级 | ||||
| 控制棒 | 1、3级 | ||||
| 驱动机构 | |||||
| 支承件(设备支承和阻尼器) | 1、2、3级 | ||||
| 泵 类 | 1、2、3级 | 初步设计 | 根据营运单位给出的核设施系统功能要求,确定设备技术规格书,包括对该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的总体要求。 | ||
| 阀门类 | 1、2、3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