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常州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其实施细则(HAF601/01)的规定,我局审评了你单位提交的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换证申请书及有关换证材料,并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审查结果表明,你单位在相关压力容器(核安全2、3级)及其支承的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我局决定批准你公司的许可证申请,并向你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证书(国核安证字Z(04)11 号)及其附件《常州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条件》,许可证条件是资格许可证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常州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及其许可证条件
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核承压设备 许可证 颁发 通知
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4)11号)
附件:
常州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条件
本许可证持有者必须遵守《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 601)和《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HAF 601/01),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并必须遵守下列许可条件:
1. 仅限于从事下列许可范围内的制造活动:
反应堆 | 设备 | 设备名称 | 核安全 | 制造活动范围 | 备注 |
堆型 | 类别 | 级别 | 及完成形式 | ||
压水堆 | 压力 | 安注箱 | 2级 | 根据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实施设备的制造,直至设备总成,并完成设计文件规定的各项检验与试验项目。 | 外协项目: |
核电厂 | 容器 | 稳压器泄压箱 | (1) 锻件及热处理; | ||
容积控制箱等 | (2) 封头压制; | ||||
(3) Φ3000—5000 mm大型坯机加工; | |||||
(4) 35mm以上厚板筒体卷圆; | |||||
硼酸贮存箱 | 3级 | (5) B级清洁水; | |||
树脂床前后过滤器 | (6) γ射线探伤。 | ||||
氢氧化钠贮存箱等 | |||||
支承 | 设备支承 | 2、3级 |
2.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法规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
3. 在核承压设备活动中必须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核承压设备活动质量的变更需及时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批。
4. 在核承压设备活动中必须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5. 在核承压设备活动前,必须将承接的活动、采用的规范、标准的目录清单报国家核安全局;
6. 在核承压设备制造活动开始前,核承压设备活动持证单位必须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7. 核承压设备活动持证单位必须保证核承压设备制造活动是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