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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核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通知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要求,为了保证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安全运行,国家核安全局(NNSA)将组织检查组于2003年11月12至14日对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DNMC)履行核安全责任、遵守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许可证条件和岭澳核电站首次装料批准书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安全检查,请你公司做好相应的准备。 一、检查内容 DNMC、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GNPJVC)和岭澳核电有限公司(LANPC)核安全管理情况,包括: 1、DNMC、GNPJVC和LANPC的职责划分以及执行的有效性 (1)各方的职责划分是否合理、是否有重叠、是否有合作协议中没有明确的责任; (2)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GNPJVC和LANPC资源保障的有效性 (1)GNPJVC和LANPC能否按照合作协议DNMC提供安全运行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所需的资源和支持,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运行、紧急情况处理、应急准备、更新改造、放射性废物和乏燃料处理、退役准备、核事故赔偿以及核电站安全运行相关的配套设施与资产的维护及更新等,以及所提供的资源保障是否足够; (2)GNPJVC和LANPC所承担的其它经济责任(退役基金、乏燃料处置、保险等)的履行情况; (3)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3、DNMC对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1)DNMC安全运行管理的技术、人力资源能力是否足够; (2)DNMC在安全运行管理中,其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 (3)质保体系实施情况; (4)应急计划实施情况; (5)实体保卫实施情况; (6)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现有持证方式的评价意见 5、下一步持证方式的建议 二、检查日程安排 11月12日上午:检查前会议 下午:现场、文件等检查 11月13日上午:现场、文件等检查 下午:现场、文件等检查 11月14日上午:检查组内部会议 下午:检查后会议 三、检查组成员检查组成院另行通知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主 题 词:核安全 核电站 群堆管理 检查 通知 抄送单位: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