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制浆造纸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我局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刘涛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 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 环保 制浆 造纸 排放 标准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
水利部
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
商务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保总局对外合作中心
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中国造纸协会
中国轻工业协会
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
山东省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
山东省造纸行业协会
浙江省造纸行业协会
北京市环科院
河南省环科院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
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
芬欧汇川(苏州)有限公司
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
东莞理文造纸厂有限公司
维达纸业(广东)有限公司
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
湖南岳阳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新亚纸业有限公司
雅安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边石岘白麓职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柳江造纸厂
新疆石河子造纸厂
重庆龙章铜版纸厂
海南金海浆纸集团
广西国发林纸有限公司
玖龙兴安浆纸(内蒙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