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我局决定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
联 系 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 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七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城铁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建设部城建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铁道科学研究院环控劳卫研究所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总院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科所
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