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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审批云南沾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合成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你公司《关于50万吨/年合成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审的请示》(公司发〔2004〕108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尚不具备审批条件。请你公司就下列问题抓紧协调和落实:
一、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以新带老”措施进行说明。
二、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并经省环保局批准。
三、明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方案,并经当地政府批准。
四、其他问题请按我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云南沾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合成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国环评估书〔2005〕188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
请你公司在项目具备审批条件后重新办理报批手续。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之前,该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化工环评报告书函
抄 送:云南省环境保护局,昆明理工大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