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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2004年立法计划,我局组织拟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04年8月20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李天威
电话:67112193,67116400(兼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附件: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建设项目 条例 意见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