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部分沿海城市开展海水浴场水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通知
辽宁、山东、河北、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环境保护局 大连、青岛、烟台、秦皇岛、舟山、厦门、深圳、北海、海口、三亚市环境保护局:
海水浴场水质状况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定期监测和公布海水浴场水质状况既为公众选择浴场提供服务,又为政府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近几年,我国一些沿海城市陆续开展了海水浴场水质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受到公众的普遍欢迎。总局决定从2002年开始,每年夏季,在大连、青岛、烟台、秦皇岛、舟山、厦门、深圳、北海、海口、三亚等十个沿海城市的主要海水浴场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十个沿海城市海水浴场水质周报》。请你局按照总局编制的《沿海城市海水水质监测方案》(见附件),认真组织监测,并按时将数据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附件一:沿海城市海水浴场水质监测方案
附件二:部分沿海城市海滨浴场名称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规划 浴场 监测 通知
抄送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连、青岛、烟台、秦皇岛、舟山、厦门、深圳、北海、海口、三亚市环境监测站
附件一:
沿海城市海水浴场水质监测方案
一、监测点位:
每个海水浴场在人群较集中的中心区域均布2-3个监测点位。
二、监测时间及频次:
每年7月至9月开展海水浴场水质监测,南、北方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监测周期。
采样时间:高平潮期间,采集表层样。监测频次:每周监测一次。
三、监测指标:
粪大肠菌群、漂浮物质、石油类。
四、采样及监测方法
海水水质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和分析按《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998的有关规定执行,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分析方法 |
检出限,mg/l |
1 |
粪大肠菌群 |
发酵法 |
|
2 |
漂浮物质 |
目测法 |
|
3 |
石油类 |
紫外分光光度法 |
60.5×10-3 |
环己烷萃取荧光分光光度法 |
9.2×10-3 |
五、海滨浴场游泳适宜度分级规定
粪大肠菌群(个/L) |
漂浮物质 |
石油类mg/l |
质量等级 |
海水评价 |
游泳适宜度 |
≤100 |
海面不得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飘浮物质 |
≤0.05 |
一级 |
优 |
最适宜游泳 |
101-1000 |
二级 |
良 |
适宜游泳 | ||
1001-2000 |
三级 |
一般 |
较适宜游泳 | ||
>2000 |
海面无明显油膜、浮沫和其他飘浮物质 |
>0.05 |
四级 |
差 |
不适宜游泳 |
六、监测数据传输
每年7—9月份,各沿海城市环境监测站在每周四晚12点以前将本周监测数据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传输方式:按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的传输方式传输数据。
文件名称:HYZB××(城市名称汉语拼音)××(采样月、日)。
例:以舟山为例,采样日期为7月18日,文件名称为HYZBZSH0718
七、监测结果报告形式
监测日期 |
城市名称 |
浴场名称 |
海水评价 |
游泳适宜度 |
主要污染物 |
备 注 |
附件二:
部分沿海城市海滨浴场名称
城市名称 |
汉语拼音 |
浴场名称 |
备注 |
大连市 |
DL |
棒槌岛浴场 |
每个浴场不得少于2个监测点,以监测点的均值计算结果 |
付家庄浴场 | |||
天津市 |
TJ |
天津海滨浴场 | |
青岛市 |
QD |
第一海水浴场 | |
金沙滩海水浴场 | |||
仰口海水浴场 | |||
烟台市 |
YT |
第一海水浴场 | |
秦皇岛市 |
QHD |
中直四号浴场 | |
老虎石浴场 | |||
舟山市 |
ZHSH |
朱家尖浴场 | |
厦门市 |
XM |
鼓浪屿美华浴场 | |
曾厝埯浴场 | |||
黄厝浴场 | |||
深圳市 |
SHZH |
小梅沙海滨浴场 | |
大梅沙海滨浴场 | |||
北海市 |
BH |
银滩公园浴场 | |
海滩公园浴场 | |||
海口市 |
HK |
假日海滩浴场 | |
三亚市 |
SY |
大东海浴场 | |
亚龙湾浴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