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8号),研究部署“十一五”期间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现场会。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5年11月29日-30日
二、会议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南郊宾馆(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0531-85188888)
三、报到时间
2005年11月28日,机场、火车站全天安排接站。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分管环境监察工作的局(厅)长,环境监察总队(局)、环境监测站、信息中心负责人各1人。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重点城市(名单见附件)主管环境监察的局长各1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组织辖区内的重点城市环保局参会)。
五、其他
会议食宿自理,请勿超员。
请参会单位于2005年11月25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济南市环保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刘伟何涛
联系电话:010-66556442
传真:010-66556438
联系人:济南市环境保护局仲立
联系电话:0531-86163200 13793186050
传真:0531-86163208
附件:1.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重点城市名单
2.会议回执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源 自动监控 会议 通知
附件一:
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重点城市名单
直辖市 |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
河北 |
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邯郸市 |
山西 |
太原市、长治市、临汾市、阳泉市、大同市、晋城市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 |
辽宁 |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锦州市 |
吉林 |
长春市、吉林市 |
黑龙江 |
哈尔滨市、牡丹江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 |
江苏 |
南京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无锡市、常州市、扬州市、徐州市、镇江市 |
浙江 |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湖州市、嘉兴市、台州市 |
安徽 |
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淮南市 |
福建 |
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 |
江西 |
南昌市、九江市 |
山东 |
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淄博市、泰安市、枣庄市、济宁市、潍坊市、日照市、威海市 |
河南 |
郑州市、洛阳市、安阳市、焦作市、开封市、平顶山、三门峡市 |
湖北 |
武汉市、荆州市、宜昌市 |
湖南 |
长沙市、岳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常德市 |
广东 |
广州市、湛江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韶关市、佛山市、中山市 |
广西 |
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柳州市 |
海南 |
海口市、三亚市 |
四川 |
成都市、绵阳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宜宾市、自贡市、德阳市、南充市 |
贵州 |
贵阳市、遵义市 |
云南 |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 |
西藏 |
拉萨市 |
陕西 |
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 |
甘肃 |
兰州市、金昌市 |
青海 |
西宁市 |
宁夏 |
银川市、石嘴山市 |
新疆 |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 |
附件二:
会 议 回 执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到达日期 |
联系电话 |
返程票务(注明时间、 航班号或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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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 传真:010-66556438 联系人:刘伟、何涛 电话:010-66556442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传真:0531-86163208 联系人:仲立 电话:0531-86163200 13793186050
康玉杰 电话:0531-86163210 13605319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