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司内设机构与职责调整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总局决定对规划司内设机构与职责进行调整。
一、将规划与统计处的统计职能划转到综合处。
二、综合处更名为统计与综合处(简称综合处),规划与统计处更名为规划处。
三、调整后,规划司人员编制总数不变。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机构 职责 调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