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祝光耀副局长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表彰暨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2000年4月11日至13日,国家环保总局在浙江省临安市召开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表彰暨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命名了3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表彰了99名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安排和部署了2000年的生态保护工作。现将祝光耀副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将具体贯彻情况及时报我局。
认清形势 抓住机遇 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祝光耀副局长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表彰暨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0年4月11日)
同志们: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表彰暨全国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今天开幕了。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几年来我国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情况和经验,对第一批检查验收的33个单位和99位先进个人予以命名表彰,对如何进一步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和今年的生态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在这里,我首先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对荣获生态示范区命名的单位和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对长期战斗在生态示范区建设第一线的各级领导、广大干部群众和全体生态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受解振华局长的委托,下面我就生态示范区建设和今年的生态保护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总结经验,开拓进取,不断开创生态示范区建设新局面
生态示范区建设是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场重大革命。其根本目标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经济学原理,合理组织、积极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立良性循环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自1995年正式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注下,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发展迅速,在推进试点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同时,对周边地区产生了良好的辐射作用,使生态示范区建设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理想载体和组织形式。
1.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从试点启动到目前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前期筹备。1994年,国家环保局组织制定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1995年3月,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省、市、县生态示范区建设研讨会,随后发布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本世纪末下世纪初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在“九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了有关目标。二是组织试点。从1996年到1999年,全国先后分四批开展了15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其中生态省2个(即海南省和吉林省),生态地、市(盟、州)16个,生态县(市)129个,其他7个。与此同时,四川、河南、浙江、江苏、黑龙江、辽宁、河北、内蒙古、福建、广东等省(区)还开展了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三是首批验收。开展生态示范区试点以来,许多试点单位起点高、力度大,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为此,1998年总局决定提前组织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1999年完成了对第一批33个试点单位的考核验收。从验收结果看,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1)推动了试点地区经济的发展。33个试点单位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连续几年保持在10%以上。大连市金州区1998年与1995年相比,GDP、人均GDP和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分别增长了48.3%、46.4%、28.4%;绍兴县农村人均年纯收入接近5000元,扬中市达4444元。经济欠发达的试点地区也得到了较快发展。一些试点地区已成为国外从中国进口农产品的首选地,其产品在国内的声誉和价位明显提高。
(2)改善了试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在参检的33个试点单位中,1998年底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平均超过90%,有17个试点地区达到100%。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江西共青城的生态示范区建设经受了1998年长江洪水的考验;延庆、庆安等县的泥石流和水土流失明显减轻;新宾县已成为辽中平原的“绿色屏障”。
(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生态示范区建设,内乡县脱贫率达45%;磐安县已有20万人脱贫;广厦征沙渠基地的建设,吸收了周边的劳力,使周围贫困农区的社会风气得到改善。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了试点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几年来,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了试点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加速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推动了生态农业的发展,有利于绿色产品与市场的培育,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和环境质量。实践证明,生态示范区建设符合我国的国情,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措施。
2.生态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经验
几年来,各地在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中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主要有:
(1)领导重视是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
在大部分试点地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都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共同推动。与此同时,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综合决策机制,形成了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多年来,池州地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示范区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工作中经常检查、督促。海南省杜青林书记和汪啸风省长、吉林省王云坤书记和洪虎省长对生态省建设都高度重视,亲自研究,大力推动。最近,海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又专门下发通知,对全省2000年生态省建设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安徽省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任务写进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还组织了专题调研。许多试点地区建立了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分级签定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此外,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指导帮助,也是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
(2)规范化管理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稳步发展的保证
几年来,各地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不断规范管理,工作中抓住了主要环节:一是明确申报程序,生态示范区试点的申报必须由试点地区政府提出,经省环保部门初审后报总局审批,使试点建设成为政府行为。二是认真执行《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统一试点规划编制的要求,确保规划的质量。并定期组织对试点地区的主管县长、环保局长(生态办主任)以及规划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确立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法律地位,要求试点规划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实施,确保了规划实施的延续性。东辽县换了5任书记、县长,示范区的责任制和建设目标没有改变。四是严格验收标准与程序。每个申请验收的试点单位必须首先组织自检和省里的预检,再由总局组织实地考察和指标考核。
(3)坚持从实际出发是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活力的根本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努力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试点中,各地把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特色生态产业,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由此创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模式。如和龙、磐安、宝应、敖汉等把生态的保护、恢复与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实现了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珠海、三亚、盘锦、苏家屯区等地城乡一体化推进,使城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临安、沙依巴克区等城郊型生态示范区,在依托城市经济发展优势的同时,为大城市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服务;盘山、姜堰、大丰、291农场等农业类型的生态示范区,在生态农业的基础上扩展了农村生态经济的内涵。
3.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
生态示范区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要走的路还相当长。为此,我们必须再接再厉,不断努力。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十五”期间生态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开展4-6个生态省、20个地市和120个县级规模的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力争到2005年,使全国6%的县(市、区)成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的良好地区。围绕这个目标,下一步的生态示范区建设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分类指导,总体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受表彰的3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要以这次会议为起点,加强领导,拓宽视野,大胆创新,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在建的生态示范试点地区,要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对照生态示范区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本地优势,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指标,并具体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城镇村组,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新批准的试点地区,要在充分调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照生态示范区建设标准,尽快制定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使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在切实抓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分级抓好一批生态示范市、生态示范县和生态示范乡镇建设,分层组织突破。尤其要依托环保模范城市、三河三湖等重点污染防治工程,要分级抓出一批高标准的生态示范区。
二是坚持标准,在狠抓创建上下功夫。在借鉴已验收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经验的同时,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地搞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推动各地生态示范区建设在创建上狠下功夫,确保建设成效,总局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在考核验收上,要严格坚持标准,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批准一个,决不迁就照顾。同时,对已验收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将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要通过不定期追踪抽查,及时掌握建设成果巩固情况。凡工作滑坡,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重滑坡的,要撤销荣誉称号,收回奖牌。
三是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生态示范区建设涉及计划、财政、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旅游、城建和环保等部门,是一项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只有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协同作战,才能实现建设目标。要切实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领导,严格建立各级领导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当好参谋,主动搞好组织、协调工作,为参与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部门搞好服务。海南生态省建设高层谋划、总体设计,统一监督、分部门实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的做法值得借鉴。
四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科技含量。生态示范区建设要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试点建设的科技含量。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绿色产业;要加大对乡镇企业污染综合防治力度,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节水农业、旱作农业、集约化养殖场、秸杆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要加快生态监测站网建设的步伐,提高生态示范区监督管理的能力;要积极鼓励科技人员投身生态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模式、指标体系、考核标准、政策措施的研究,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
二、努力搞好西部大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升西部地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能力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加强民族团结,促进东西部共同繁荣的迫切需要。西部大开发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同时也提出了严峻挑战。
1、要充分认识保护和改善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西部地区是我国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我国水土流失面积178万平方公里、土地荒漠化面积262万多平方公里、“三化”草场135万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或绝大部都分布在西部地区。同时,西部地区水资源紧缺,水环境自净能力弱,环境容量相对较小。虽然目前西部地区工业“三废”排放总量不大,但其万元产值的排污量却大大高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和有限的环境容量,不仅严重制约了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特别是一些内陆河的断流和湖泊的萎缩,导致绿洲消失、沙进人退,动摇了当地人民的生存基础。西部地区又是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上游地区的生态恶化直接危及到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同时,西部地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对于推动21世纪工农业发展及生物技术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切实保护和改善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对确保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努力实现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跨越式发展。东部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也有过失误和教训,为西部大开发实现环境保护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又为西部大开发实现环境保护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江总书记在今年中央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搞好开发建设的环境监督管理,切实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老路”。要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穿于西部大开发的全过程,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科学、合理地组织好生产力布局和调整好产业结构,坚决杜绝各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开发热”、“建设热”,尽快建立起有利于生态保护的政策体系,纠正不计环境和资源成本,单纯追求短期和局部经济利益的错误观念,从根本上改变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
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生活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为此,要发挥科技进步和“后来者”的优势,开发技术起点高、工艺先进的产业,避免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工业增长方式,跨越严重污染环境的传统工业的发展阶段;要推动生态农业和生态产业的发展,优化农业经济结构,避免重外延轻内涵,重数量轻质量的粗放型农业增长方式,跨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传统农业的发展阶段;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发展的环境保护,避免布局零乱、无序开发的小城镇发展模式,跨越传统城镇经济发展阶段;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方针,跨越生态工作重建设、轻保护,少投入、低效益的传统发展阶段,努力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3、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当好西部大开发的促进派。环保部门是西部大开发的一支重要力量。西部地区各级环保部门要抓住机遇,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当好西部大开发的促进派。要按照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城镇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抓的要求,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努力做好各项环保工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在最近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议上,解振华局长就加强西部地区的环境监测和生态调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项目的环评制度;加快长江、黄河源头和上中游地区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引导西部地区发展生态经济和绿色产业;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方面作出了全面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使环保工作跟上西部大开发的时代步伐。
但是,应该看到,当前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地的生态环境状况普遍缺乏系统了解。为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今年必须下决心重点抓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摸清底数,为西部开发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各地生态调查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抓住影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统一内容和方法、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时间要求,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已有的资料、成果和“3S”等先进技术手段,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通过组装汇总,提出省级生态环境现状报告。全国生态调查技术方案将由总局统一制定,确保调查规范,内容可比,汇总后能形成全国生态调查成果。为支持各地开展这一工作,总局将在遥感影像(卫片)、解译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生态调查的基础上,西部地区要切实抓紧生态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区划是编制生态规划,搞好生态保护的工作基础。各地要在全面掌握生态环境现状和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根据维护生态安全,确保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需要,按照不同地域的地理气候、自然特点、资源状况等,依据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指导原则,区别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洪水调蓄、物种保护、防风固沙、资源开发等不同生态功能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定生态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要以“十五”计划和2015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开展生态规划,明确区域、地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原则、重点和主要对策措施。通过规划,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策措施落到实处。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分级建立一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抢救性保护;对重点资源开发,要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定相关的开发管理制度、办法、标准,严格监管,实行强制性保护;对生态环境良好地区,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和管好各类自然保护区,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树立一批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样板,实行积极性保护。
生态调查、区划和规划涉及面广,技术性强,难度很大,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为西部大开发作出贡献。非西部地区、特别是在建和拟建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的地方,也要按照上述要求,积极搞好各自的生态调查、区划和规划工作,夯实生态保护工作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今年生态保护的各项任务
近几年来,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识不断提高,地位不断提升,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今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对生态保护工作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今年的环保厅局长会议上,解振华局长对生态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今年生态保护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1.统一认识,要进一步增强搞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发展中国家。同时,我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又决定了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因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前年中央人口、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后,在去年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江总书记又明确提出:“实现跨世纪的环境保护目标,必须抓好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两方面的工作。”要“抓紧制定和实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在今年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江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要继续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一定要围绕中央的战略部署,按照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总体要求,在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生态建设的同时,不等不靠,迎难而上,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深入发展。
应该说,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生态保护工作已取得显著成绩。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从环境的总体状况看,我国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已得到初步控制,部分城市和工业集中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但生态恶化的范围还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工业污染所占比重趋于稳定或在下降,而生活和农业污染所占比重逐年增加。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4%,其中生态破坏约占65%。从生态保护的工作力度看,无论是与生态建设相比,还是与污染防治相比,工作差距都很大。主要表现在:认识错位,重建设轻保护,甚至只建设不保护;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法规不健全,工作缺“抓手”,资金渠道不畅,投入严重不足;基础工作薄弱,自身建设滞后等,严重制约了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
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认识,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2.抓住重点,确保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新的突破
当前,生态保护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抓住重点,扎实工作,务求实效,把急需办、能办的事情先办、办好。
要抢救性地建立一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为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天然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其严重退化的区域,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划定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抢救性保护。去年,总局会同青海、甘肃、内蒙古等省区先后启动了长江、黄河、黑河源头区,阴山北麓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抓紧制定规划、落实管理措施,积极摸索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经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是简单意义的禁垦、禁伐、禁牧,也不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的封闭式管理,而是要在确保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的前提下,制止新的生态破坏,实现生态重建、恢复。因此,必须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今后,随着国家投入的增加,总局还将会同有关方面,在重点流域、区域的重要生态功能退化区,抢救性地建立一批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同时,各地也应针对当地生态功能区的退化状况,建立省、市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试点示范建设。
要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力度,努力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自然保护区。为深入贯彻国办通知精神,去年年底,总局会同林业、农业、海洋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国自然保护区总结表彰大会,解振华局长在会上对自然保护区工作进行了全部的部署。各地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在物种丰富区、重要生态系统分布区,抢救性地建立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确保自然保护区建设“九五”规划目标的实现。要借鉴黑龙江、安徽省的经验,切实加大对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统一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自1998年以来,国家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各级环保部门和自然保护区要切实抓好该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投资效益。今年,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前两年的投资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和资金使用审计。
要切实抓好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造成新的生态恶化的主要原因。各地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尤其是西部地区在大开发建设中,要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和矿产等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努力避免和减少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把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对生态脆弱区、敏感地区,应划为禁垦、禁伐、禁采区,防止不可逆转的生态破坏;要加大对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的执法力度,对有法不依,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的案件,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树立样板,带动全面。经初步商定,总局今年将会同国土资源部共同研究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召开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努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
要加强农村面源污染和非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强化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随着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进,农业污染问题越来越显突出。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三讲”整改,最近总局党组研究决定,在自然司成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处,专司此项工作。去年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安排。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当前,各地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结合生态调查,在摸清农村面源污染和点源污染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各地农村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分级制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对策和措施。总局将结合重点流域治理,以县为单位,每个流域选择1-2个示范点,开展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综合防治试点。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扩大和划定禁烧区,加强夏、秋两季的监督检查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发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今年总局将联合农业等部门对禁烧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三是狠抓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大、中型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调查基础上,要公布重点养殖污染大户,限期进行整改。四是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改,积极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镇活动。
3.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
落实“并重”方针,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关联部门多,随着工作领域的扩展和任务的加重,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日益突出。当前,生态保护在不少领域和地区法制不健全,制度不规范,职责不明确,关系不顺畅,制约因素不少,工作水平和效率不高。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管理年”,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抓住生态保护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领导,改善管理,着力攻关,不断提高生态保护的工作成效和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的法规、制度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相继制定了《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推动生态保护管理产生了积极作用。在抓好现有法律、法规执行的同时,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特点和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生态保护管理。为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总局将抓紧制定《重要生态功能区管理办法》、《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管理办法》、《转基因活生物体进出口管理办法》、《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近年来,各地从实际出发,也分别制定了不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办法,如陕西省针对陕北煤田和油气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陕北能源开发环境管理条例》,收到了明显的效果;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针对湿地的破坏,颁布了《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理顺了环保同其它资源部门的关系。他们的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要充分发挥好统一监管的职能作用,调动好各部门的行业管理积极性。生态环境保护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环保、农业、水利、林业、城建、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在生态保护上职责各异,但目标相同,应该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统一监管不是包揽一切。按照国家“三定”职能的划分,环保部门作为环境保护统一监管部门,主要在抓“总”上下功夫。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五统一”上,即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信息发布,并积累了很好的经验。生态保护虽然比较复杂,也要按照这种思路,认真探索。一些地方在生态保护上尚未起步。各级环保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应该承担起职责,主动协调,热情服务,大胆监督。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该支持的支持,该沟通的沟通,该监管的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塑造好形象,树立起权威,取得社会和政府的认可。安徽、黑龙江省等环保部门在生态保护中既不包办,又主动协调监管,积极开展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它生态保护的监管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由环保部门牵头,各资源部门分工负责,组成了全区生态监测网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和解决生态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对生态保护的参与度和管理水平。
4.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
环保部门要落实“并重”方针,承担起生态保护的重任,必须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手段。当前,相当多的环保部门,尤其是市、县一级环保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少、工作手段落后、基础条件十分薄弱,西部地区尤为突出,与面临的生态保护任务极不适应。为确保生态保护工作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的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改变当前一些地方生态保护无机构、无队伍,无工作手段的被动局面。
为把“并重”方针落到实处,在这次地方机构改革中,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汇报,充分做好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工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省、地、县环保部门应该设立生态保护的专管机构(处、科、股),条件暂不具备的,也应确立兼管机构和专人专司其职,分级建立一支精干的生态保护队伍,确保生态保护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
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当前,不少地方生态保护工作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队伍薄弱、能力有限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要高度重视环保监理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已建队伍的,应把生态保护执法列入环保监理执法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加大生态执法力度。尚未建立监理队伍的,应结合这次地方机构改革,建立队伍,加强管理,确保生态保护执法需要。
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研、监测队伍的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含量,是提高生态保护水平的迫切需要和必经之路。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强生态保护的科学研究,积极开展生态破坏机理的探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生态破坏重建与恢复对策措施的制定,为生态保护提供科学支撑。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骨干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与此同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统筹安排,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执法和监测工作保证必要的交通、通讯和仪器设备,为生态保护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同志们,世纪之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一个继往开来的新时代。展望未来,前景光明,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让我们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念,知难而进,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 环保 生态 会议 讲话 通知
抄 送: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