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绰济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蒙古引绰济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引绰济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内引绰字〔2016〕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由嫩江支流绰尔河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河段引水,通过隧洞和管道等输水至兴安盟和通辽市。工程任务是向沿线城市和工业园区供水,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经过优化设计后,工程多年平均调水量由5.65亿立方米减至4.54亿立方米。工程由文得根水库和输水工程组成。其中,文得根水库由主坝、副坝、溢洪道、引水发电兼灌溉系统、鱼道等组成,正常蓄水位377米,总库容18.88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5.18亿立方米,最大坝高47.8米,具有多年调节性能。输水工程由取水口、无压隧洞、压力管道等组成,全长389.5公里,取水口设计输水流量18.58立方米/秒,全线采用封闭自流输水方式。
工程建设符合《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内蒙古自治区绰尔河流域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工程实施后绰尔河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由18%提高至45%,对文得根水库下游绰尔河水文情势、两岸湿地及水生生态将产生不利影响。受水区现状水资源过度利用,西辽河干流及支流基本断流,水污染问题严重,新增退水将进一步加大区域水污染防治压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引绰济辽工程文得根与绰勒水利枢纽联合调度方案的批复》(内水建〔2016〕193号)要求实施生态调度,以缓解工程对水源区绰尔河生态的不利环境影响;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水利厅《关于引绰济辽工程受水区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批复》(内环字〔2016〕100号)相关要求,确保工程新增退水得到有效处理。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实施对绰尔河下游湿地及鱼类栖息地的影响有所减缓,但由于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高,绰尔河下游生态系统退化的风险依然存在,你公司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实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二、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措施。坚持“以供定需”和“以水定产”原则,实施动态调水,尽量减少枯水年份调水量,节省出的水资源量优先用于增加下游河道生态用水。
(二)制定文得根水库蓄水及运行期生态流量下泄方案,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在工程初期蓄水和运行期间,4月至9月文得根水库和绰勒水库下泄流量分别不少于14.27立方米/秒至22.65立方米/秒和15.46立方米/秒至24.54立方米/秒,10月至翌年3月各断面下泄流量不少于5.2立方米/秒;当入库流量小于生态流量时,按入库流量下泄,但不得小于1.28立方米/秒。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对下游已建绰勒水库进行改造,增设生态小机组和生态放水支管用于下泄生态流量。
(三)严格落实绰尔河生态调度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建〔2016〕193号文件要求,在7月至8月择机制造一次人造洪峰向下游湿地补水,峰值流量不低于496立方米/秒,时长不少于5天,至少每两年实施一次;每年4月下旬和7月上旬各制造一次人造洪峰刺激鱼类产卵,峰值流量分别不低于25.9立方米/秒和91.9立方米/秒,调度时长分别不少于15天和5天。开展生态流量下泄与生态调度效果跟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优化生态调度方案。
(四)落实文得根水库水温分层取水工程措施。电站尾水下泄将产生低温水影响,应采取分层取水工程措施。下阶段应深入开展专项设计研究,运行期对库区、坝前及坝下游水温开展全面监测。
(五)严格落实受水区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引绰济辽工程受水区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对乌兰浩特市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通辽市开鲁县工业园区深度处理设施和经济开发区污水湿地处理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如期落实治理方案确定的其他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新增退水得到有效处理。
(六)做好水生生态保护工作。在文得根及绰勒水库建设竖缝式鱼道过鱼,下阶段应深化水工模型实验研究,优化鱼道设计,运行期开展过鱼效果监测与评估。工程截流前,在业主营地建成增殖放流站,形成运行管理和放流能力,放流对象为哲罗鲑、细鳞鲑、黑龙江茴鱼等5种鱼类,放流规模为78万尾/年。开展增殖放流标志跟踪监测和评估,根据结果调整增殖放流对象及规模。将文得根水库库尾以上302公里绰尔河干流及其全部支流、文得根坝址至绰勒库尾80公里、绰勒坝下至河口85公里绰尔河干流河段作为鱼类栖息地进行保护,上述保护范围内不再规划和新建拦河闸(坝)。
(七)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对文得根水库淹没区内树木进行抢救性移植,对受水库淹没影响的1.8万株水曲柳、黄菠萝及地方树种进行移植。要及时总结树木移植、栽种和后期养护的经验教训,逐步细化完善移栽技术,提高移植树木的成活率。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工程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严禁乱砍滥伐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对表层土壤剥离单独堆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污(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好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道路降尘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超标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隔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和物料运输。
(九)严格落实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条件,合理选择移民安置区。移民安置点选址应远离拟划定的水源保护区,做好移民安置区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及垃圾处置等工作,避免对库区水质造成不利影响。落实迁建、复建工程环保措施。
三、你公司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时,应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一)落实内部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制度,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责任。根据批复的环保措施重新核定环保投资概算。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二)蓄水前须进行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文得根水库淹没区珍稀树木移植、下泄生态流量设施及调度方案、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分层取水设施、过鱼设施、鱼类栖息地保护、鱼类增殖放流站等应作为主要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工程才开始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项目建成竣工环保验收运行3至5年后,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我部委托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兴安盟环境保护局、通辽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7年3月9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兴安盟环境保护局、通辽市环境保护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