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第二阶段L71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第二阶段L71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及附送的《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第二阶段L71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受我部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2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两条灌装线L70和L71灌装生产线,生产能力为灌装胰岛素笔芯2.4亿支/年,预填充型胰岛素诺和笔(一次性使用)1100万支/年,总占地面积3.117万平方米。2008年10月,我部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8〕407号)。工程总投资26.0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280万元。
工程分期建设。第一阶段建设L70灌装生产线、包装检查车间及其他公辅设施,生产能力为灌装胰岛素笔芯1.2亿支/年,于2014年2月通过我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14〕第22号)。本次验收内容为第二阶段L71灌装生产线,生产能力为3毫升胰岛素笔芯1.2亿支/年。工程于2008年11月开工建设,2015年11月第二阶段L71灌装生产线建成投产。目前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发生了如下变更:对含磷废水处理工艺由一级除磷工艺变更为三级除磷工艺。
上述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营运期,管道、器皿及元器件清洗水、灌装后清洗水依托一期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化粪池、总排口排入天津泰达威力雅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净蒸汽消毒灭菌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排水等依托一期中水回用系统缓存罐,经紫外线消毒后进入储水罐内储存,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餐厨油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最终排入天津泰达威力雅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灌装车间地面采取环氧树脂地面以防渗。厂区内实行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7个雨水井排入市政管网。
(二)工程生产车间清洗和灌装工艺废气、实验废气经高效过滤器净化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制冷设备均采用无氟制冷剂。
(三)工程设置一般废弃物暂存间。无法回收的活性炭、废胰岛素笔芯和沾染物、废矿物油、废酸、碱液、废清洗剂、废高分子过滤膜、废玻璃瓶、塑料桶、生物垃圾等危险废物共218.2吨/年,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不合格辅料、废弃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共394吨/年,可回收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不合格辅料、废弃包装材料、可回收的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天津银雪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其余生活垃圾交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综合服务公司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60吨/年,由雪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转移并暂存。
(四)选用低噪声高效率的机械设备,对冷冻机、空压机等高噪声源置于隔声间。
(五)工程建有氨气、柴油等易燃气体的事故应急报警系统,建设了1000立方米的消防事故废水收集池,编制了《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酚类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所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四)废水排放量为81800 吨/年,COD排放量为11.86吨/年,符合津开环函〔2016〕第006号文中总量指标要求;氨氮排放量为0.55吨/年,符合环评中预测的总量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应急联动,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请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月2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