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铁路贵阳至南宁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铁路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196号)《关于报送修改后新建铁路贵阳至南宁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河池市。建设内容包括正线和贵阳枢纽、南宁枢纽相关工程。正线起于贵州省贵阳市,止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长度482.132公里。工程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贵阳枢纽相关工程主要包括新建贵阳枢纽大土联络线10.949公里,改建贵安站及顺接反发线6.752公里,新建贵阳北第二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动车走行线2.962公里。南宁枢纽相关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南宁东客车联络线6.627公里,还建南钦上行客车联络线,改移柳南正线2.192公里和钦柳联络线6.786公里,改造南宁东站以及新建南宁第二动车运用所。全线设车站15座,其中改建既有站5座、新建站10座,牵引变电所10座。工程正线采用无砟轨道,联络线及改建线采用有砟轨道。
工程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确保搬迁或功能置换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部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内及夹角地带居民的工程搬迁或功能置换。对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优化局部线位远离敏感目标,合理采取搬迁、功能置换、设置声屏障和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对振动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采取搬迁或功能置换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对穿越都匀市、都安县规划居住用地路段预留声屏障设置条件。运营期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保护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
建设单位应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功能,线路两侧噪声和振动超标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和振动敏感建筑物。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内区域,禁止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
(二)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工程穿越荔波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荔波樟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地带、龙架山国家森林公园、都匀清水江国家湿地公园、荔波黄江河国家湿地公园、都安澄江河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路段,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穿越环境敏感路段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强化相关环保设施,将捞村车站移出荔波世界遗产地缓冲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施工便道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禁止在环境敏感区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拌和站等临时工程。控制隧道出入口、路基、桥梁和车站等地表出露工程用地范围,对出露工程进行景观设计,与周边景观相协调。减少漳江特大桥、营盘清水大桥等桥梁水中墩数量,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施工方式,施工避开鱼类繁殖期3月至5月。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在跨越湿地公园桥梁两侧设置遮光屏障,减缓列车运行噪声、灯光等对鸟类的影响。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尤其是涉水工程施工后及时清理水下临时构筑物,恢复桥下及河滩地的湿地植被。强化工程穿越环境敏感区路段的施工期环境监理,开展相应生态监测工作,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穿越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河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环江县水源镇下滩地下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马山县城地下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武鸣县灵水湖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贵阳市汪家大井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要严格执行水源保护相关规定。优化水源保护区内线路方案和施工工艺,减少跨越水体长度和涉水桥墩数量,桥梁施工安排在枯水期,采取钢围堰方法,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临时工程,禁止向保护区或Ⅱ类水体内排污。
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工程对地下水的影响,做好施工超前预报,预防和严格控制隧道施工漏水,制定岩溶隧道施工涌突水控制预案,并加强预演。强化清污分流,减少废水产生量,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最大限度回用,确需外排的须满足受纳水体排放要求。强化水源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地下水环境敏感路段的施工期环境管理,对保护区水质、隧道施工废水定期监测,尤其是加强涉及居民饮水点的重点路段地下水监控,制定居民饮用水补偿计划。完善水源保护区路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警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沿线车站、动车运用所污水处理达标后,根据周边环境条件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存储回用或排放。
(四)减缓电磁环境影响。牵引变电所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加强运营期监测,采取相关措施,妥善解决列车运行电磁干扰影响沿线无线电视信号问题。
(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密闭式物料运输车辆运输、施工便道及时洒水等抑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砂石料场等远离居民点布设,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
(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处理。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处置。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项目投运前向社会公开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我部委托华南、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南、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贵阳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南宁市、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月8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贵阳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南宁市、河池市环境保护局,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南、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