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玉林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广西玉林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选址位于广西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场址北侧距玉林市直线距离21公里。工程为新建国内支线机场,飞行区等级4C,设计目标年2025年,年旅客吞吐量74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5000吨,年飞机起降8132架次。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和1条长231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道,新建1个停机坪、8000平方米航站楼、7000平方米停车场和1200平方米货运区,配套建设空管、供油、给排水、消防工程等公用辅助设施。场外配套供水、供电、通讯、进场道路、场区道路改建及麦垌河疏浚拓宽工程等单独立项建设,不纳入本工程。
项目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为“十二五”时期新建机场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场址周边城镇规划控制的情况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等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合理调配土石方平衡。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工程占地避开金毛狗集中分布区域,占用前需征求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加强场区内环境整治,减少场区内鸟类栖息、觅食和活动的场所。开展场区及附近区域鸟情监测,采取合理驱鸟措施。加强灯光专项设计,避免机场夜间灯光对迁徙鸟类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控制飞机噪声影响。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机场周边规划控制工作,严格控制周边城镇向机场方向发展。在机场噪声70分贝等值线内及离机场较近的飞机飞行航迹正下方,不宜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运营期加强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一旦出现超标及时采取噪声治理措施。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运妥善处理。优化工程涉及共和水库的施工方案,减少对水体和底泥的扰动。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和设计规模,污水处理达标后优先用于场内绿化,减少外排量。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场区分区防渗要求,强化油库区、加油站、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的防渗措施。在油库区上下游设置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对运输物料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及时洒水,减少施工扬尘。加油站等区域的储油设施设置油气回收系统,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油库区合理设置事故水池,确保事故状况下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好与地方人民政府的应急联动。
(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航空垃圾、污泥经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妥善处理,污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九)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我部委托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2月12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