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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亚湾核电站新建蓄电池检修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交〈大亚湾核电站新建蓄电池检修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请示》(广核运〔2016〕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大亚湾核电厂原蓄电池检修间厂房北侧新建蓄电池检修间,主要用于蓄电池相关试验、临时存放电车、旧蓄电池及有关物资。该检修间为单层建筑,建筑高度约为4.8米,占地面积300平方米。
你公司提交的《大亚湾核电站新建蓄电池检修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可以满足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的要求。环境影响分析表明,在落实登记表所描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登记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0月10日
抄送: 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