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威宁草海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贵州威宁草海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贵州威宁草海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威机呈[2016]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镇境内,与县城中心直线距离约5公里。项目性质为新建国内支线民用机场,飞行区等级按4C标准设计,设计目标年2025年,年旅客吞吐量为35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1050吨,年飞机起降3660架次。新建1条长3000米、宽45米的跑道和1条长136.5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道,新建5个站坪机位、4000平方米航站楼、4300平方米停车场,配套建设空管工程和供油、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辅助设施。
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的重点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部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调配土石方,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收集和保存,表土临时堆场设置浆砌石挡墙、排水沟、沉沙池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选爆破工艺,爆破施工等作业避开鸟类集中迁徙期。优化灯光设计,减缓机场夜间灯光对迁徙鸟类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进一步优化飞行程序,尽可能避免飞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上空,减缓对自然保护区鸟类的影响。加强场区内环境整治,减少鸟类栖息、觅食和活动的场所。强化机场和周边区域黑颈鹤等重点保护鸟类的鸟情监测,与草海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鸟类保护措施。
(二)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落实施工期噪声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机场低噪声运行管理,通过采取优化飞行程序、提高爬升梯度等措施,进一步减缓飞机噪声的影响。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机场周围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在运营期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70分贝等值线区域内,避免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严格限制周边城镇向机场方向发展。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场区各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中相应标准后用于机场绿化、道路浇洒等。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场区采取分区防渗设计,制定地下水长期监测方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航空垃圾、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转运站分类收集后由威宁县城管局统一处理,废油泥、污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工程设计、运营管理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油库区罐区设置自动监控系统,采取三级防控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与区域应急预案的联动。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工程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工程运行3至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四、我部委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和毕节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9月24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民航局,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毕节市环境保护局,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