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方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钴源辐照装置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方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钴源辐照装置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陕方圆集团股份发〔201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待退役钴源辐照装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统一大道西段,建成于2011年,设计装源活度7.4E+16Bq(200万居里)。该装置自运行以来共加装了54枚钴-60放射源和1枚铯-137校验源,2016年1月全部放射源转入位于陕西省咸阳市西吴办纺织三路西侧永昌路南侧的400万居里新建辐照装置中。所有放射源来源、去向清晰,退役现场无放射源遗留。
二、本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格式与内容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使用的评价模式和参数合理,评价结论可信。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本退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监测工作,确保所有放射性废物完成清运,保证退役过程的辐射安全。
四、退役实施完毕,退役场址应经我部实施终态验收后,方可用于其他用途。
五、我部委托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协同我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退役项目实施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和我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并按规定接受其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7月18日
抄送: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