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家寨、渡口河净化气集输管道工程(南坝-屏锦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罗家寨、渡口河净化气集输管道工程(南坝-屏锦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中油安〔2016〕48号)及附送的《罗家寨、渡口河净化气集输管道工程(南坝-屏锦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于2016年4月27-2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罗家寨、渡口河净化气集输管道工程分东西两条线,其中东线及其支线工程于2014年2月通过我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14〕15号),本次验收范围为西线工程。西线工程起自南坝首站,止于屏锦分输站,途经四川省达州市和重庆市梁平县,线路全长111.94公里(含宣汉县与开江县交界大梁山翻越段3.92公里),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7兆帕,设计输量1250万立方米/日;全线设置3座站场、4座阀室。工程总投资6.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388万元。
2006年9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6〕457号),2009年12月我部批复大梁山隧道段设计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环审〔2009〕536号)。工程于2006年10月开始建设,2010年5月投入运行。验收调查期间工程输气量约80-100万立方米/日,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建成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管线采用沟埋敷设,管沟开挖采取了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地表恢复。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在12-16米;穿越林地段施工前对沿线珍稀物种进行了排查,并对胸径20厘米以上树木进行了移栽,施工结束后采用草灌结合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对大梁山隧道进出口进行了封堵,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要求,在隧道出口设置了引水管道为当地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水。
(二)穿越河流段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完成后采取了浆砌石护岸、石笼防护等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施工结束后对化粪池进行消毒处理后回填;管道试压水经沉降后排至附近农灌水渠。对受大梁山隧道施工用水受到影响的居民给予了经济补偿并修建了供水设施。站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用农家肥,少量生产废水排至站内防渗排污池自然蒸发。
(三)大梁山隧道施工产生弃渣1.34万立方米,在隧道进出口各设置一处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对弃渣场进行了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部门处置。
(四)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了消声和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五)管道采用三层PE外防腐层和阴极保护措施,建立了管道巡线检查制度;对大梁山隧道封堵效果进行了专项评估,编制了《大梁山隧道封堵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地方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了应急演练。管道隧道进出口端风险事故影响范围内无居民点。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南坝首站和屏锦分输站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等监测因子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未检出(检出限0.001毫克/立方米)。
(二)唐家河管道穿越下游断面高锰酸盐指数等监测因子监测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大梁山隧道进出口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监测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大梁山隧道封堵后部分地表出露泉水得到恢复。
(三)南坝首站和屏锦分输站的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南坝首站和屏锦分输站附近声环境敏感点噪声昼、夜间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正式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与地方管理部门形成联防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定期对大梁山隧道进出口端的封堵设施进行评估,组织隧道进出口端附近居民开展应急演练。对大梁山隧道段周边居民点山泉水量和水质进行长期监测,预留资金,及时解决隧道施工引起的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问题。
环境保护部
2016年6月1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达州市、梁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安全劳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