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矿井及选煤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矿井及选煤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皖北煤电征迁〔2016〕10号)及附送的《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矿井及选煤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6年3月24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工程建设规模40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72.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井、副井、风井、选煤厂等主体工程,综采设备库等辅助工程,煤仓、场外道路等储运工程,供水、排水、行政公共设施等公用工程。工程总投资约59.4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397万元。2008年12月,我部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8〕616号)。工程于2009年6月开工,2015年6月完工,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变更:
(一)首采区面积由环评阶段的8.8平方公里缩至1.56 平方公里,首采区位置不变,首采工作面由2个变为1个。
(二)取消铁路专用线建设,产品煤近期由汽车运输至茨淮新河码头,远期由输煤廊道输送至茨淮新河码头。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首采区上方3个村庄的搬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建立了地表岩移观测系统,在首采区的11501工作面开展了岩移观测工作,验收调查期间最大沉陷深度约为35厘米。
(二)建设了一座处理能力为10800立方米/日的矿井水处理站和一座处理能力为2400立方米/日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利民新河。建立了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设置了3个钻孔观测地下水水位,并开展了相关监测工作。
(三)各转载点采取了密闭作业、喷雾洒水降尘措施,工业场地和道路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筛分破碎车间设置了袋式除尘器,锅炉房设置了花岗岩水膜除尘器。
(四)对提升机、通风机、筛分破碎设备、各类水泵、锅炉房鼓引风机、压风机等高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五)建设期间的掘进矸石部分用于场地回填和修路,部分送往临时排矸场堆存,临时排矸场已经封场并进行生态恢复。运营初期的掘进矸石和洗选矸石用于沉陷土地治理,后期用于本项目沉陷区回填。锅炉灰渣用于沉陷土地治理。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六)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矿井水处理后各监测因子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各监测因子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地下水中氟化物、总大肠菌群有超标现象,其他监测因子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氟化物、总大肠菌群非本工程特征因子。
(二)燃煤锅炉烟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工业场地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工业场地周围和场外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前王庄、陆庄、杨园、磙塘杨家处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继续开展沉陷区地表岩移观测,有序开展沉陷区生态恢复。严格落实搬迁安置工作,确保居民区在受工程影响前完成搬迁。进一步做好临时排矸场生态恢复和矸石综合利用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快产品煤输煤廊道和瓦斯发电站建设。工程投运3-5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请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和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6年5月1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