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五煤字〔2015〕第180号)及附送的《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12月17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境内,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服务年限17.4年。工程利用原一号工业场地作为主工业场地,保留主斜井并进行改造加固,保留副斜井作为进风斜井,新建原煤筒仓,转载楼、转载带式输送走廊、生活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利用原二号工业场地作为辅助工业场地,保留原有副斜井和回风立井、行政公共设施,拆除原有主斜井及地面设施;新建消防材料库、机修车间、综采设备库、胶轮车加油站、矿井水处理站、压风机房、生活污水处理站、黄泥灌浆系统等。工程实际总投资约7.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94万元。
2014年3月,我部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14〕62号)。工程于2014年5月完工,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对井田范围内五家沟、上石井和下石井等村庄留设了保护煤柱,建立了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站,对首采区1506工作面设置了2条观测线,共38个观测点,并开展了跟踪观测。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地表裂缝进行了平整和填充。按要求拆除了1座转载楼及输煤走廊,在储煤场原址内新建2座1万吨筒仓,拆除了工业场地内风井机房、主斜井井口及其余遗留建构筑物,进行了覆土、绿化。
(二)新建一座200吨/时矿井水处理站,主工业场地和辅助工业场地分别新建240立方米/天和5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站各一座,处理后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筛分破碎车间采用集尘罩、袋式除尘机组进行除尘净化,输煤走廊全封闭,转载点采用喷雾洒水装置进行除尘,工业场地、排矸场设置2台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主、辅工业场地锅炉房采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水浴进行脱硫除尘,脱硫塔安装了pH在线监测及自动加药设备。
(四)各类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设置基础减震;锅炉房、空压机房、筛分车间建设隔声装置;风井风机安装扩散塔和消声道,各类风机及锅炉房鼓引风机风道、空气压缩机进排风管安装消声器。
(五)掘进矸石全部回填废弃巷道,手选矸石送排矸场填埋,锅炉炉渣及脱硫灰渣全部运往山阴炫昂建材有限公司作为水泥建材原料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六)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生活污水处理后各监测因子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矿井水处理后各监测因子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标准。
(二)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标准。
(三)工业场地昼、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周围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实沉陷区的生态恢复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工程正式运营3至5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和朔州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月2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朔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