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50千伏哈密~安西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家电网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750kV哈密~安西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函》(国家电网科〔2015〕941号)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扩建750千伏哈密变电站。站址位于新疆哈密地区,本期建设高压电抗器2组,750千伏出线2 回。
(二)扩建750千伏安西变电站。站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本期建设高压电抗器2组,低压电抗器2组,750千伏出线2 回。
(三)新建 750千伏哈密~安西输电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349公里,途经新疆哈密地区、甘肃省酒泉市。
工程总投资约1936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9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9%。
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750千伏哈密~安西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哈密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安西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三)哈密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站外蓄水池蒸发;安西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洒水降尘或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四)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100%的被调查团体对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93.3%的被调查公众对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6.7%的被调查公众表示不清楚,无不满意意见。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加强运行期环境安全管理和环境监测,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
五、我部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以及哈密地区、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验收调查报告分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以及哈密地区、酒泉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2月21日
抄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哈密地区、酒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西北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