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大渡河黄金坪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四川省大渡河黄金坪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大唐国际安环〔2015〕17号)及附送的《四川大渡河黄金坪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7月15日至1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蓄水阶段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黄金坪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上游河段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境内,是大渡河干流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第12级,上游衔接长河坝水电站,下游衔接泸定水电站。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枢纽建筑物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476米,相应库容1.28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85万千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38.61亿千瓦时。工程总投资117.68亿元,已完成投资79.34亿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6625.24万元。
我部于2009年2月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9〕70号)。2011年2月工程开工,目前,工程主体已基本建设完成。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安装了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初期蓄水通过泄洪洞和溢洪道下泄不小于513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来流量不足513立方米/秒时,按来流量下泄。运行期通过5万千瓦生态机组发电下泄不低于84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机组停机检修期间,通过泄洪洞和溢洪道下泄不低于84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
(二)在长河坝坝址下游约2公里处与长河坝水电站合建一座鱼类增殖站。目前,该鱼类增殖站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已委托四川律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鱼类增殖站的鱼类繁育及运行管理、增殖放流结果跟踪监测的工作。2014年10月,建设单位通过购买鱼苗的方式开展了一次鱼类放流工作,共计放流齐口裂腹鱼7万尾、重口裂腹鱼3万尾。
(三)在施工区内设置了陆生生态保护宣传牌。对枢纽区、渣场区、料场区、施工区边坡、施工道路及施工营地等区域采取了工程防护措施与植物防护措施。
(四)工程已完成正常蓄水位以下的库底清理,并已通过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组织的验收(川扶贫移民函〔2015〕113号)。
(五)成立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康定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三、蓄水阶段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施工期,人工砂石加工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不外排。大渡河各监测断面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施工期间,未发现珍稀野生保护动物,调查区有两栖动物5种,爬行动物7种,鸟类145种,兽类41种,与环评阶段相比基本一致。
工程大坝的施工、库区5处河滩天然砂砾石料场的开采,对施工附近河段水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和干扰,对浮游生物、底栖动物和鱼类产生一定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水库蓄水前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具备下闸蓄水条件。
工程蓄水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鱼类增殖站调试运行,尽快开展中长期放流鱼类的繁殖技术研究及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
(二)进一步加强渣场、料场等施工迹地的工程防护与生态恢复工作,蓄水前做好库底清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蓄水后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风险排查工作,避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四)工程竣工后及时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蓄水后阶段建设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8月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