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国华电科〔2015〕1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巴塘水电站地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交界处的金沙江上游干流河段,坝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巴楚河口上游。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采用堤坝式开发,初拟装机容量75万千瓦。巴塘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设施工程、弃渣场及表土堆存场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设施建设工程等,不含坝肩开挖及导流工程等。
巴塘水电站是《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报告》确定的八级规划实施方案中的第5个梯级,符合《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金沙江上游岗托、波罗、巴塘、昌波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2〕2640号),水利部出具了《关于金沙江巴塘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5〕29号)。我部原则同意“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巴塘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内容施工,不得进行坝肩开挖、围堰工程及导流工程等其他主体工程施工,本项目主体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可行性由主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确定。
(二)进一步强化水生生态保护工作。鱼类增殖放流站、开展重要鱼类习性研究等重要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在“三通一平”工程期间开始实施。依托的苏洼龙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应在截流前建成,具备增殖放流能力,并投入运行。在主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报审批前,在生态学研究和物理模型实验基础上完成过鱼设施和生态泄水设施等论证设计工作。结合巴塘坝址以下12公里干流河段和巴楚河汇口上游11公里支流河段鱼类栖息地保护方案的编制,科学确定主体工程坝址、坝线以及枢纽建筑物布置、施工布置,确保不对拟保护的鱼类栖息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优化施工布置和时间,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工程开挖面和施工占地,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非法捕猎动物,避免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其重要生境的扰动。表土单独剥离堆存回用,严格落实弃渣场等区域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对永久占地植被进行异地补偿,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对“三通一平”工程进行绿化美化,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配合开展矮岩羊专项调查与保护研究工作,开工前对水獭等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巡视,发现野生动物及时进行驱离,发现伤病野生动物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四)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污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须满足施工高峰期污废水排放量,各类污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在加油站合理设置截油沟和事故池,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情况下各类污废水进入河道。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废气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重点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道路沿线居民点的噪声和废气、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道路和施工作业面扬尘控制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进场公路临近西松贡村张巴组侧修建隔声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特别是工程爆破时间。施工期生活垃圾、污泥等清运至巴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工程弃渣、建筑垃圾等运至弃渣场处置,废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拆迁重建的朱巴龙小学配置污水处置和垃圾收集等环境保护设施。
三、“三通一平”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公司流域环境保护管理中心内部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有关方面的环境保护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地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我部委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四川省、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四川省及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及甘孜藏族自治州、昌都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5年7月30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昌都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