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00千伏华电芜湖电厂~马鞍山变电站同塔双回输电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500kV华电芜湖电厂~马鞍山变电站同塔双回输电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新建500千伏华电芜湖电厂~马鞍山变电站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106公里,途经安徽省芜湖市、马鞍山市。
工程总投资约51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38%。
二、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500kV华电芜湖电厂~马鞍山变电站同塔双回输电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81.4%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7%的被调查公众表示不知道。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我部委托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及芜湖市、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验收调查报告分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及芜湖市、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
2015年7月3日
抄送:国家电网公司,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芜湖市环境保护局,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