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保当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大保当33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新建330千伏大保当变电站。站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本期建设150兆伏安主变压器2台,330千伏出线4回,110千伏出线10回。
(二)新建大保当变电站至榆神Ⅰ、Ⅱ回π接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13.5公里,位于陕西省榆林市。
工程总投资约209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93%。
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保当33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本工程调查范围内无居民类环境敏感点。
(二)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至集水池,不定期清理,不外排。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10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无不满意意见。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我部委托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及榆林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验收调查报告分送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及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
2015年6月29日
抄送:国家电网公司,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榆林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6月30日印发